Saturday, December 31, 2011

白色物体2

晚上九点,放学,我走在安静的银松路上。刚刚路过了仍未打样的泡椒凤爪专卖店,就看到了人行道上的一大坨白色物体。路灯是非常黄的,但我还是可以确定那是一个白色物体。

根据其大小可以直接排除是馒头的可能,所以上次的经验应该是没有什么借鉴价值的。这个白色物体外形不规则,表面粗糙,因此我首先想到的是动物毛皮。无疑是一只白色的小型犬,从背上整个地剥下来。毛应该挺柔软的,没有沾血。只可惜没有好好利用,就这样丢在了路上。兴许捡回去洗干净还可以当沙发垫。我对残杀动物一直没有特别的反感,虽然我这种态度引起很多人的不快——我自己绝对不会直接参与动物的屠杀,但不会阻止别人这样做。实际上我对一切资源环境问题都有这种不知道叫什么主义的消极态度——确实有人因为我没有对“把地球变成一个长久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这一宏伟事业表现出积极态度而感到愤怒并且加以指责。

但是我很快发现那不是毛,灯光误导了我,边缘也是一个整体。我想到,这或许是一大块柚子皮,厚薄剥得挺均匀——剥柚子的人为了显示自己技术高超,就没有把它扔进垃圾桶,而是平铺在路面上,变成了有艺术性的球面展开图。我真希望此时有一阵风吹过,让我闻到柚子的气味,以便证实我的猜想,不然我走过去就不会回头了。柚子皮是我期待在路上见到的东西,尽管不如馒头所能包含的故事多,但还是有很大的魅力。

其实,说是任何一种服装材料我都可以相信。而且不是剪裁的,而是粗暴地撕下来的。意外或故意扯下来的一块衣服被赶紧丢在路上,是施暴者要撇清关系,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只可惜我对轻工业的敬意远不如重工业,一件件衣服给我的审美感受远不如一块块砖头。这或许是因为衣服的制造本身就基于一定的美学理念,而砖头的设计是连工业设计都谈不上的。由于在市场上看到了太多“天哪,怎么会有人设计出这么难看的衣服,是准备卖给谁呢”之类的服装,又由于一大批人无论何种动机要在服装上追寻“潮流”——这种潮流往往可以用某种近乎偶然的方式影响许多人的审美观念,服装给我的想象已经远远窄于建筑材料了。我真不希望这白色物体是一块乏味的缎子。

实际上最终我也没有确定那这块白色物体是什么。不是每次都能获得答案嘛。不过这也可以证明这两次遭遇白色物体的故事的真实性:我走在街上,在从看见白色物体到看不见的几秒钟之内有了以上猜测与思考;而不是杜撰一个白色物体来大发议论,并且在最后以“行文至此,我就要向我亲爱的读者揭晓显而易见的答案”这种恶俗作派收尾。当然,如果你要说的灵感只来自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我还不具有通过虚构来表达思想、展现趣味的能力——尽管我写的大部分文章都在揭示这个事实,我也只能接受了。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掀开至嘴角

我相信一定有人看到这个标题能够立刻心领神会——没错,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桶装方便面的盖儿上看到的那句话,有的还煞有介事地通过奇怪的图形来暗示你这是一笑脸。这想必是方便面公司颇为自得的创意了——掀开方便面的“嘴角”,不也就是咧开嘴笑么?以咱们对方便面公司创意水准的最乐观估计看,能一语双关也就足以让其自鸣得意了。或者解释为,将方便面盒子赋予了人或动物的特性,拉近了人与方便面的距离,这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你要是单说这本来就叫嘴儿,就像钢笔嘴儿、油钻嘴儿一样是人家结构的标准名称,就是方便面公司恐怕也不同意的。

且不说圆形桶装方便面像不像人脸、掀开的盖儿像不像嘴,就是现在每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都要想到我第一次看到时的不寒而栗(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时的真实感受还是经过后来加工修改的记忆)——这掀的究竟是骨头呢还是皮呢?我的口味大家也很清楚,应该理解我想到这些是挺正常的——而不是掀开什么面纱、红盖头之类的。但我们能否因此猜想,将“掀开至嘴角”这句话放在不同的位置时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

其实,关于骨头还是皮这个问题,还应该说明另一点:方便面可不是像掀红盖头那样说掀就掀的啊,还是得用点儿力的——至少在我家里,我们都称之为“撕开”。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的时候,预想与现实相异,我会很自然地考虑为什么用“掀开”不用“撕开”。当然,这很容易解释为商品包装应该尽量避免“撕”之类的有暴力导向的字眼,但我们如果孤立地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掀开而不是撕开?就不得不先问是骨头还是皮了。

很显然,一只手按脖子,一只手把下巴往头顶上扯,这是一个非常有暴力感的画面。而且,如果要“开”,那必须是“撕开”,必须是骨头皮肉一股脑地撕开——而这里也是其核心美学体现。只有不知道在怕什么的先天性懦弱伪艺术家才会将其弱化为“掀开”。但如果我们要将“掀开”用于同样的对象,首先就有一种外科手术般的优雅和精细感出现:只有一丝不苟地把该切该割的都切完割完了,才能气定神闲地将要打开的部位掀开至嘴角。虽然有可能让人联想到乏味的解剖练习或甚至是考古学家对古尸的畸恋,但医生出身的连环杀手、取走尸体舌头的盗墓人这样的形象还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

其实“掀开”还能让我想到略显恶俗的“捉奸在床”桥段:掀开棉被,赤赤条条的一条或多条或臃肿丑陋或美艳性感的男体或女体——这其中的美学价值和诗意也没有脱离我们的讨论范畴,甚至是能够被掀开的秘密中最有故事的秘密。面纱和红盖头没有从上往下掀还是从下往上掀的疑问,但棉被就不同了:从上往下掀至嘴角,是因为只看眼睛就知道是谁了,并且不愿意看其丑陋的身体;从下往上掀至嘴角,是渴望一睹因此要刻意暴露床上人丑陋身体的,而掀不掀到嘴以上就不重要了——除非床上人果真信奉一叶障目而死活不愿意自己起来面对一切。

分析以上几个例子,我就觉得方便面自称自己有嘴实在是说不通的。虽然我觉得,一个结构要是嘴,应该是用拓扑学来证明的,而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是我对方便面向来没有好感,无论如何也不想用这个拟人来与它拉近距离。

Saturday, December 3, 2011

为什么我的词是词诗人的词是刺

我在街上晃荡
想找答案
得成为诗人才行

我写
“把电线杆绑在腿上/他带我从城市延伸到乡村”
够不够
或者应该是“把腿绑在电线杆上”

我只知道“词是刺”不够
不管是刺入天空还是阴道
更别谈刺进文学杂志

我还知道有人写“万恶的……”或“亲爱的……”
或者“这巨粪将我埋葬”
或者“我将魔鬼压在身下”

而我写
“电线杆和腿绑在一起 关系平等”
或者“游泳池里最后一个处女”
或者“我爱追念门缝里的那粒灰尘”

或许诗人的词也可以是瓷

Sunday, November 27, 2011

一个同性恋者在公共厕所

突如其来的呻吟
不由分说 让人心动的呻吟
伴随着热与湿的呻吟
与你一板之隔

胆小的雀 已经丧失了嗅觉
四面八方传来急促的冲水声
他们都是你的榜样
——立刻撇清关系 不被呻吟诱惑
你为何没有行动

一声接着一声
只剩你们两个人
看不见彼此 距离却那么近
你的目光能不能在板上开一个洞
谁的舌头会先靠近

你明明很安全 在柜子里
现在却暴露在公共厕所 逃不出去
又有一个人进来 却不是来解救你
呻吟不再 你的困境依旧

现在真的只剩你一个人了
无心的声源本就无情
你是躲在你的手指
还是把自己埋进人群里

Sunday, November 20, 2011

畀(bì)

我的朋友阿灯今天告诉我,他觉得汉字里最恐怖的一个是“畀”。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出来。其实我不该问。害怕一个汉字本来是不需要理由的,构字法早就将恐怖意味(应该说是想象力)含在每一个汉字里面了。

“畀”让我想到传统的日本小鬼,一个长相丑陋的、伸着舌头的大头鬼。我猜测,这个形象大概是源于畸形的婴儿,甚至是某些遗传病或瘟疫的体征。当然,我说的是恐怖感的来源——大部分恶心感都来自于疾病的联想——而不是字形的来源,因为根据字义“给予”来说,这个字的形象应该是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来进行转交的那种意思。

于是我就去查了一下字源,这下就有了一个大发现。《说文》里说这个字是“从丌甶声”,意思是说“畀”字是取了“丌”字垫子的意思,发音是来自“甶”字——尽管现在一个读bì一个读fú。这个“甶”无疑就是“畀”上面那个东西以前的形态了,而“甶”的意思居然是“鬼头”。是的,《说文》里就给了这两个字的解释,鬼头,具体是什么就全部留给读者想象。这样看来,日本小鬼说还有证据的。为什么要把鬼头放在桌子上暂且不论,能够从“畀”联想到鬼头,这还是有点儿恐怖的。现在想象力丰富如阿灯的人又把“丌”想像成鬼的长舌头——或者是獠牙,这个字还是可以担起“最恐怖汉字”的殊荣的。

我问阿灯,你为什么会忽然想到“畀”字,这个字咱们平时也不用啊。他说,我是先想到“熄”字,因为火和灯可以熄灭,还是和我的名字有点儿相关的,要是有人的名字叫“阿熄”或者“阿灭”,说不定就是我的克星。我想,这还是和“畀”没什么关系啊。

他接着说,我对比了“阿熄”和“阿灭”,意外地发现前者更恐怖一些。很明显,“灭”向来不是个好字,于是我就开始琢磨“熄”字哪里比“灭”字更厉害。我先想到了“螅”,腔肠动物普遍比较creepy。当然后来我又想了很多很多东西,甚至是“自”本身的问题,比如说反映了人的自我厌恶之类的,这些都比较偏。忽然,我发现了关键所在,“息肉”——这个词实在是汉语的一大奇葩。“息”字本身盈余的意义拓展到人体上,就成了寄生物,后面再加上“肉”,绝对的完美组合。正如你说的,和疾病有关的东西大多引起先天的恶心感。然后我想到息肉的一种,鼻息肉。我就发现“鼻”字从外观上讲也比较难看,它包含“自”和“畀”,也就是说鼻子呼吸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过程。就是在这里,我发现“畀”字是多么恐怖,它放在“鼻”里面又是多么难看。

我不禁为阿灯对汉字的敏感和钻研的精神击节称叹。太有道理了,我一直就觉得“鼻”字中间隆起、两腿轻佻的形态相当丑陋,这属于那些你永远不想将它用于一个名字或者一个比喻句的字。


(阿灯的故事另见《我为什么咬舌头》、《原气味》、《活头发》)

白色物体

今天晚上我走在路上,看见一个白色的透明塑料袋,里面有一团白色的球形物体。虽然光线不太亮,但很明显可以看到那白东西有几个坑洼,以眼睛嘴巴的方位分布。于是我想,这应该是一只白猫的脑袋,一个被砍掉之后装在塑料袋里扔掉的猫脑袋。

如果塑料袋上不反光的暗处原是血的黑痂,那或许又不是被砍下来的,而本是一整具猫尸,只是被老鼠啃得只剩下脑袋。但周围的地面干净得很,我还是支持是人砍下的脑袋。至于为什么要砍,砍了之后又什么放在塑料袋里,我首先想到的是某种邪恶的祭祀,但这个想法由于实在太离谱于是立刻被抛弃了;那就或许是为了留下猫的身体炖了吃,嫌脑袋碍事就剁下来丢在垃圾桶里,而运垃圾的车今晚就在这儿不小心扔下了这个厨房弃物。

我想到两年前的一个阴雨的下午,我在小区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幼猫。它为了追一只老鼠,不知从几楼摔到了地面上——它过于幼小,甚至没有长毛,九条命当然也没有长全——浑身没有血色,双眼紧闭躺在雨里。我不愿意告诉你我最后如何处理这只幼猫——这是我这辈子干过的最人道的事情了。

当然,你很可能也猜到了:我自己也养了一只猫。我的猫的头大部分是白毛,只有头顶有深色的花,这也恰好符合地上那个塑料袋里的猫脑袋的外观。如果是一只和我猫很像的猫遭此厄运,我自然是格外关心。产生“关心”这东西的条件,本来就是要与你自己有联系,只不过这联系有大有小、能不能察觉到罢了。

但当我走得更近一点之后,我觉得那个袋子应该没有那么重,至少没有一颗头颅所需要的重量。那团东西或许根本不是硬的。会不会是坑坑洼洼的泡沫塑料呢。虽然泡沫塑料总是给我留下散发奇怪气味的印象,但我对它还是有先天的好感的。我受到某些现代思潮的影响,非常崇拜工业、材料、机械,有时甚至将它们推上文明的圣殿;即使在少数时候,我对塑料这种人类自大的造物产生强烈厌恶,也很快就被这种自大本身说服了。但如果真是一小团泡沫塑料,装在白色塑料袋里就太奇怪了——只有艺术家才那么那么干,而这周围绝不会有艺术家出没。

行文至此,我已经不得不为自己叙事的拙劣惭愧了——你肯定已经看出我的意思:没错,那团东西确实是一只啃过的馒头。但我还是很真诚的,因为我确实是走到了跟前才醒悟过来那是馒头。反正生活就是这样,胡思乱想的机会有是有,但是事实总是以惊人的明畅和更大的趣味来鄙视你的胡思乱想。同馒头相比,我所能想到的任何别的白色物体都显得那么无趣、那么不合宜,让我怎么好意思。馒头都想不到,我永远成不了诗人了。

基本问题

众所周知,我多年以来深受一种恐惧的困扰。这种恐惧的对象是不理解。若是文化意义上的不理解自然不致如此骇人;我基本相信我与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用同一个声音说话,但却怀疑我们在某些更加基本的问题上有巨大的鸿沟。

比如说,从我懂事以来,就没有详细而广泛地看见过别人上厕所或者洗澡——在用心不正的情色片里所见自不足取信于我——如何能够确定正确的上厕所或洗澡的姿势、方法、步骤呢?时代进步了,这些被视为私密之事再也不是群体性的了。而这显然不同于自慰,因为虽然自慰在一般情况是私密的,但人们谈论它,会谈到它的姿势、方法、姿势,甚至有专门的教育和讲解。

你或许说,上厕所和洗澡应该是在幼年的时候就被父母教会了的,可我就得开始为某个因为父母的疏忽或者根本没有得到足够的监护而一生都以错误的方式上厕所或洗澡的人感到担忧、怜悯和惋惜了。你又或许说,当他以后有了伴侣且与之同厕同浴就会自行改正了,可我总怀疑样本太小,不排除他的伴侣也是“迷惑之人”的可能。你或许急了,说这些技能应该是先天就会的,那我就不解生物的进化如何能让人类对马桶和浴缸如此熟稔了。你最后或许下结论,用错误的方式上厕所或洗澡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吧,我只能说我可不想体会那种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的感觉——你笃信了一辈子的基本行为方式居然与所有人都不一样,这心情绝不是失落、绝望、悲哀、羞耻、悔恨、暴怒所可以描述的。

设想有一天,你蹲在厕所,非常偶然地,你通过隔板下方的缝看到了邻人的脚。你意外地发现,你蹲着的时候脚尖都朝前方,而邻人却都向里——或者都向外,这不重要——你难道就没有怀疑过,哪怕一瞬间地怀疑过,脚尖向里——或向外——才是正确的蹲厕所方式?就算你确信应该是脚尖朝前的,可你如何证明呢?

像这些技术性比较高的也就罢了;最让我震惊的是,有一天我在一个科普文章中读到,健康人应该每天早晨五点到七点大便一次!为什么以前没有人告诉我这个?我还一直以为一星期一次、两星期一次也可以呢。当然,像这个就明显关乎健康,而非单纯个人喜好问题——其实这个界定也不算明显——划定一个标准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一类观念被颠覆的后果相比我之前提到的情形也并不会更糟。

这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个大问题。不知道一个人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和多么洒脱的情怀,才能完全不在意所谓的“正确方式”,方方面面都走在特立独行的道路上。为了摆脱恐惧,我在不断追求那种境界。我最终自我安慰地想,假如一个人从来都是躺着大便——不管你是不是这样,不管你怎么看我,反正我就是要躺着——这也不该算作什么病态或者异常的行为:毕竟没有影响他人——如果你因为见他如此行事而感到“价值观被颠覆”,那只是因为你的价值观太弱了。

Friday, September 30, 2011

硬币

很多人煞有介事地在网上搜索G点是什么、G点在哪儿、怎么找到G点,他们庶几看见这样一种描述“硬币大小的一块区域”——也许现在已经找不到这样的说法了,但我最初确实曾经看到过。这种说法对我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不得不萦绕于怀。硬币大小,硬币大小。不瞒你说,我每次将一个硬币放在手中把玩超过一分钟,就会想到G点。

如果强调硬币是人类的创举,那生理结构无疑是神造的——我们从何时起、又为何要以衍生之物来量化自然的预设呢?规定千克、米、秒这样的量度无疑是有其必要,而形象化的表达的喻体却是不可能固定的。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大众最熟悉的物品不是越来越远离自然界的创造,而只是因为范围的扩张导致其超出自然界的部分越来越多了。例如,从前我们只会说像星星一样亮,而现在不但可以说像星星一样亮,也可以说像信号灯一样亮。

据此观之,硬币大小,手表表面大小,筹码大小,这样面积和形状的类比确是无可厚非的。要在自然界中找到一个直径两到三厘米的圆形物体并非易事。

事实上,这是首个让我记忆深刻的非文学性的比喻,如果这大致算是一个比喻的话。与硬币类似,还有许多常规的物品以这样的方式被我赋予了意义,在这里就不列举了。我活了十五年,山川、海洋都没有见过多少,所能相亲的只有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这些劳什子。若是写诗,以花鸟虫鱼饰笔实是惭愧;所幸读了许多与我的日常生活高度吻合的优秀诗作,才让我从经典文学造作的绿色阴影中走出来。

在大多数时候,我热爱信号灯胜过星星,我热爱硬币胜过贝壳。我应是毅然决然地与那些忧心忡忡疾呼不断地散文家背道而驰,彻底地臣服于人造的机械与秩序了,而且毫不以为耻。我相信,就目前为止,在硬币大小的一块区域当中,能够具有最大的价值和超凡的意义的物体,也就只有硬币自己了。我是人类,而且不是文学家,何不自以为无限宇宙之王?

相比之下,我对纸币的热爱就要少得多。这或可证明,对物质的热爱绝不局限于物质的价值——硬币的面值总是不如纸币——而也可以饱含纯粹的诗性。正是因为如此,那些爱写散文的人鄙夷我的世俗口味时,我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表达我对精神生活的崇敬。

活头发

我的朋友阿灯最近在他的日记中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说,他的头发是活的。

“普通人的头发都是细胞尸体堆成的,但我的不是。我的头皮在本该生发的区域以长须的形状伸出来,每一根长须上都还带有感觉神经;但是由于散热很好,汗毛基本退化了。本来,我的这些“头发”应该呈现一种供血不足的粉白色,但我为了不引入注目就把它们染成了黑色。所以,你如果抚摸我的头发,即使不碰到我的头皮,我也是有感觉的。我会爱那种感觉。”

笔者才疏学浅,自然不能从进化论或者生理学的角度来揭穿他的谎言,但我好歹还是知道一些基本的道理的。根据我平时看到的阿灯的头发——假定他没有长期带同一个假发套——来看,我还是不能够怀疑他的头发的真实性或者任何的特殊性。虽然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的头发掉落,也就是说基本不能看到单独的一根,但我还是能看出来,他的头发非常细,而且相当柔软,甚至有的时候显得太柔软了些。这些都是不支持他的理论的:就目测来看,这样细软的组织绝对不能保证养分的提供。即使是为了某种诡异而不可告人的的情趣,恐怕也培养不出头发粗细的完整器官。

我在学校见到不少人,有着非常粗的头发,极为浓密的连成一条的眉毛,无论男女均有胡子(如果是女的,多半也会出现骇人的大胸),整个儿就是一团激素在学校里走动。但即使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他们的毛发都是肉长的。但假设这是真的,我会很有兴趣去捏一下他们的肉须——换作阿灯我就不会这样。我觉得那样黑的嫩肉,也只能有痛觉而谈不上触觉。

所幸阿灯并没有谎称他可以自主控制头发的运动,否则那就不是情书而是怪谈了。在触手幻想中,我们所能想象的最细也不过细如小指。因为触手至少要有足够的肌肉支撑,才有可能自由活动,并且有惊人的力气。粗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毛发的感知性之所以难以实现,就是因为粗细已经完全地限制了它的功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多数人看来肉比毛性感。在环境的改造下,长须状必须被磨圆。而且,密集的长须之间过度的摩擦实在是对能量的极大的浪费,就好比夹着两腿走路,或者某种无用的散热器。

我不否认,阿灯撒这样的一个谎是具有深刻意义和灵巧诗性的,他永远有想像的自由。


(阿灯的故事另见《我为什么咬舌头》、《原气味》)

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多情

我们高中的化学实验室有两个老师。一个高,一个矮。我第一次见到矮的那个,就感叹:实在是太帅了。

这种感觉是常有的。即使不是在化学实验室,而是在大街上,我看见这样的一个中年男人,也会有同样的感觉。也许我还没有足够地长大,没有能力回首我的童年而找出这种感觉的根源,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确实拥有这种感觉。我距离这些男人都很远,往往是一面之缘或者十米之遥。我根本就没有真正地接触过这些人,而只因他们有一张熟悉的面容而激动不已。可这面容不与任何我已经认识的人相似,也没有勾起任何我明晰的回忆;只是一类面容,只是这些人的面容。我也不知道如何描述。

首先是一个微屈的背影,转身后有一双不大的眼睛,看起来近乎有恒久的和善。我首先想象他是一个保守了许多秘密的人,秘密多得让人担心。或是有一个谁也不了解的生活,或者根本没有生活,只是纯粹的过客。或是一个隐士。或是有身份的人——可谁也不认识他,谁也不了解他,谁也不真正关心他。我希望我发现了都市的谜,我也愿意去猜这些谜。比如给火车上坐在对面的男人一个传奇的人生经历,比如给学校化学实验室的老师一个离经叛道的生活。

可这又是不同于一个少年的幻想的。如果说我的老师是一个间谍,是一个杀人犯,或者任何有双重身份的人,我都不会相信。我只是在少数的时间里,看见一个面容,就要将一个意义赋予这个面容。这是一个固定的意义,而且包含了巨大的亲近的欲望和单纯的敬畏。间谍的生活也没有那么特别,因为生活本身就足够特别了。

在这个时候,我就可以理解那些用前世来解释今生的人。用大脑的活动来解释某些感觉,并非缺乏美感,只是不符合那种激情。如果有一些荒谬却正好吻合这种神秘的东西能够告诉我,这些人确实与我有着某一种绝难察觉的联系,那该是多么好!

在一个下午,学校静谧得好像空无一人,我走过化学实验室的门口,那个看上去那么亲切的男人推着他的自行车出来,他看了我一眼,我也看了他一眼。然后我走过去,在走过写着“消防栓”的镜子时也看到了自己的面容,没有任何相似性的面容。可这个时候下课铃响,于是世界热闹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安静过,就好像根本不存在刚才的对视。

可我不曾忘记这些人的样子。甚至我小学时候见到的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现在都竟已不再是青年了。我才刚刚年轻,我如何能知道我是不是太多情。

无屎生非

如前所述,女厕所的门上贴有纸巾的粘胶。但如果光这么说,在门上——以及在各个光滑平面上——最广为人贴的另一物体就要不高兴了,这就是鼻屎。

鼻屎是人类的好伙伴,这是毋庸置疑的。有它出现的地方,就有无聊且无良的人类。 它往往伴随着快感成群出现,是萧条时光里廉价的玩伴。在厕所门上现身是很容易理解的:进公共厕所不好意思带报纸杂志,没有屎时幸好有你。

蹲在女厕所,看见面前厕所门的底端这些干掉的鼻屎——尤其是你想把你自己的往门上贴的时候发现位置已经被占了,你就能够想到以前的某一天,也有一个人与你一样无聊。虽然看上去并不算漂亮,但确是有内涵的。它与胶垢最大的不同在于,后者只是一瞬间猛烈撕扯的行为,前者却是一大段无聊又丰富的时间。

大多数人认为这是相当隐秘的,我又如何忍心揭露而引起不快呢?如果说时间就是人来消磨的,那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赞叹的伟大手段。自得其乐,无害于人(除了看见这遗迹时反应过度之人的不悦),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吗?玩自己的手?玩自己的牙齿?玩自己的头发?玩自己的耳朵?玩自己的脖子?玩自己的汗毛?玩自己的乳头?到底哪一个更方便呢。到底哪一个有着最令人兴奋的疼痛与愉悦呢。

至少这能告诉我们,我们在厕所里可以做的事情是多么多样。当你想起厕所的时候,请不要只想象一个排泄的场所。在这个私密的殿堂,有那么多的激情与冲动,淡然与闲适,又有那么多秘密。无论是与你的恋人在此片刻温存,还是寻找一个同性恋者满足你突如其来的欲望,或者仅仅是独自一人在狭窄空间里探寻自己的秘密,这里对秘密来说都是天堂。

这些都是人类的无屎生非。从原始的厕所出现开始,就必定发展成今天的模样。千年以前,厕所的大门就已经等待着鼻屎以及将要在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鸡毛蒜皮或是历史的转折点。

只要有痕迹就有故事。每一天我们都在创造,我们都在观察,我们都在等待。不要再以为我们创造的这些痕迹都只是屎而已,你应当为你每一瞬间的历史而自豪,你应当珍视你所有的秘密。

Tuesday, August 23, 2011

原气味


今天来讲我的朋友阿灯在寻找生活体验中的一例。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到的,但这次的体验确实是很有意思。下面叙述详细过程。

阿灯首先找了一个小缸,考虑到重量应该是塑料的,在里面装水。这个水有可能是自来水,有可能是凉白开,有可能是冰箱里的冰块融化后的水,并不是很多。水的来源来这里是很重要的,因为水里的微生物要发挥巨大的作用,而凉白开很可能已经萎了。然后阿灯用塑料布把缸包起来,很有可能还在水面上盖了塑料膜。总之,这些水是要死了。环境创造好了,接下来都很简单。阿灯只准备等五天,再长他就受不了了。在这五天里,他每天要让这缸水在几个小时中保持四五十摄氏度。在这样的夏天,自然是用来吸收家用电器放的热。一旦我们知道一个人做一件事——无论多非同寻常的事——最终目的,过程还是容易猜测的,何况我这么了解阿灯。

终于让这些死掉的水重见天日的时候,阿灯很高兴自己成功了,虽然不知道失败会怎么样。水散发出的气味非常奇异,让人印象深刻。平时生活中闻到的各种奇怪的味道,一定有一部分是这种味道。下水道里的水气味,有多少是源于这种腐败过程,又有多少是由于人为加入的物质呢?这就像调配香水,不同气味的不同的纯度赋予气味不同的形象。而现在,阿灯获得了百分之百的这种原气味。而与香味不同的是,这完全不是为了展示,而全部由他自己享用。

这里的享用就需要技术了,因为要获得百分之百,就必须用这种原始的方法——而不是稀释什么浓缩液,吸入什么鼻烟——这与气味的储存是矛盾的。因此我猜测,最开始阿灯还是先闻一下,等大脑清楚一点之后再闻一下,但后来,他就想要更多更彻底。也许和性类比就容易理解了,连绵不断但柔和的快感最终还是会败给短暂而强烈的快感。其实也很简单,阿灯猛吸了一口,爬上云端,然后屏住呼吸,从云端上俯冲。很多瘾君子就是这样死的,很多性虐爱好者就是这样死的。而阿灯只是晕过去而已,并且在之后的几天里一直恍恍惚惚,闻什么都觉着有那味道。我相信他的头一定是疼的,但我也相信他一定在想下次要研究金属和塑料的影响有何不同。

阿灯说,他已经获得了最大的满足,不想再来一次。我想,这到底和迷幻剂不同,是心理上的满足。所以只要想一想,一个人有了一次近乎完美的性体验之后一定不会不想再来一次,而现在阿灯只是经历了他的第一次而已,我不相信他说的话。阿灯是真正能够从这些体验中找到生活的意义的人,我一如既往地支持他。


(阿灯的故事另见《我为什么咬舌头》)

Friday, August 19, 2011

解释一个词

孩子  夏天
很热  而你的房间
没有空调

到我们的房间来睡吧
我在床下  地板上
给你铺一张席子

我们睡在床上
你睡在床下  窗边
总之很凉快

但上午的太阳照到你之前
我下床  方向错误
踩到你的脖子  一击毙命

绝对没有痛苦
孩子  这就是我向你解释
处心积虑




不  我下床的方向从来不错
我踩到哪里也不会踩到脖子
痛苦总是会有的

孩子   不要胡思乱想
之前只是你给自己解释
杞人忧天

Tuesday, August 9, 2011


以前,在中山公园的章鱼旁边老奶奶的铁皮屋上,有红色的“爱心幼兽园”这几个字;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以前我没有见到过幼兽在屋子附近出没,现在我也能看见老奶奶坐在那儿吹电风扇。因此我想,再过些年,就没有人会记得,屋子上曾经有“爱心幼兽园”几个字了;可我曾经在每次经过的时候都要看那几个字呢。

我最先是想到幼兽和诱受的谐音,以及二者形象的类似。当然这一点也不好玩。于是我想到在江汉北路上,“天上人间”的招牌下面,小南湖公园的入口旁边,似乎有猥琐的两口子开的爱心宠物医院。我又想到我小学的时候,跟着我那个淫荡的女同学在万松园小区里游荡时,也看到了宠物医院。

于是我想到了女人与狗的关系了。第一个故事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还没有中山公园,老奶奶在街道旁开了一家爱心幼兽园,收养猫狗或者其他古怪的兽,后来这里要建中山公园了,别的房子都拆迁了,只有老奶奶还钉在这里,在欢乐的章鱼旁边,在疯狂的松鼠对面,背后还有早晨吹葫芦丝的林子。但是老奶奶失去她的幼兽了,因为狗是不许进公园的。清净生活的另一弊端是,晚上十点之后就进入绝对的黑暗和冷寂了。所以说,老奶奶热爱她的屋子胜过狗。第二个故事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发现丈夫总是往小南湖公园跑,而那儿有一个天上人间,于是心下生疑,而刚好那旁边有一个宠物医院,以把狗送去美容为理由去天上人间侦查。第三个故事是,淫荡的小学女同学从职高辍学后,母亲因肝癌去世,忽然之间一贫如洗,于是她为了养活家中的那只雪纳瑞下了海。

我应该会很喜欢第三个故事。虽然没有任何明显的迹象表明这个小学同学很淫荡,但我还是那样觉得,我相信我是从很多微小的细节里发现的。正是因为如此,当她带着我去她家看她的狗时,我才会一心想操她——这还是我第一次想操一个女的。也是因为这个,我从来不觉得宠物与爱心有什么关心,而总是疑心将狗送去美容的妇女是不是借机去附近与人幽会。在这个前提下,你就知道我多么敬佩中山公园里的老奶奶了——我们都过着大致相同的生活,而老奶奶的生活正因为其简单得根本不能叫生活而独一无二。而从来没有爱心的我,只能在卑微的生活里,祈求以后能够遇上下海后的那个女同学。

当然,这里其实还有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女孩养狗,而她恰巧又很淫荡,于是她终于只要狗不要人了。然后她开了一个爱心幼兽园。外界所知道的是,只要把狗送过去,一天之后接狗回来,狗就会变得非常听话并且央求主人再去那里。虽然只接受公狗,但由于这个过程是免费的,于是很多人都愿意送狗过去。但是有一天,周围的房子都被拆掉了,因为这里要建公园。而纵欲过度的女主角已经疯疯癫癫,不愿意搬家,而每天过着几乎空白的恐怖生活。这个故事可以解释许多部分,唯一的漏洞是那样的幼兽园不能赚钱,所以需要修改一下这个部分,毕竟爱心不能当饭吃。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想象,未来世界会有狗妓这一行业诞生,势必会掀起一个养狗的风潮。

Tuesday, August 2, 2011

2009年8月7日 星期六 04时02分00秒

众所周知,我住的公寓楼名为“星际”。在这个以星为关键字的楼群里,“星际”和“星空”、“星月”是挨在一起的。每天早上我从星际里出来,都要依次经过星月和星空,走到街道上。这一段路程虽短,但还是相当无聊的。尤其是清晨无人时,没有一点动态可以吸引你的注意力。幸好,每栋楼底层的大厅里都有一个LED屏,红色的字不断地滚动,还算是有些趣味的——如果我可以这样解说。

众所周知,这样的LED屏幕往往很小,字往往很大,人必须持续注视一阵才能获得其布告的全部信息。而我走在路上,偏过头来,目光穿过玻璃门,再匆匆地看屏幕,能够得到的信息是很少的。所以这一行动本身也不是以获取信息为目的——何况能够获取的信息是那么无用:催收物业费,业主喜结连理,冬季防火……就好比我们坐在公共汽车上,在车窗旁边的座位,自然会不经意地看窗外红绿的招牌,没有任何意义——除非有什么新奇的发现。

我是想说,这按理说是我一天二十四小时中非常乏味的一分钟——我被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所操控,被一种百无聊赖的东张西望所操控,但又不能自我遏制。红色的字无意义地滚动,我也无意义地看——这无害的动作,用语言表述之后非常恐怖——直到无意义中生出了更加恐怖的无意义为止。

事情发生的时间,不消说你也可准确地猜到——直到很多年之后,你甚至还可以想都不想就知道那天是星期几——因为事情的发生是被那个时间忠实地记录下来的,而那个时间的定格就标志着时间的发生——它们是互为因果的。如你所知,“星空”下的那个LED屏死了,在2009年8月7日星期六04时02分00秒死了,再也不动了。而现在我向你讲述这件事,在2011年8月2日星期二15时22分30秒,它依然是死的。你可以想象一具尸体——上面清楚地贴着死亡时间的尸体——放在大庭广众之下两年而无人收尸吗?

何况“星空”里还有百来户居民呢。兴许是我的冷漠,以及某种诡秘的心理作用作祟,我竟常常觉得“星空”里所有的居民也都在那一瞬间死了。整个楼或许都已沉寂,正如我们武汉市的沉寂一样。最初,那个死亡时间只是平淡无奇的数字,只能提醒你那个屏幕坏掉了——尽管二极管一个没少,尽管还在不停地耗电——你应该去修理;而现在,随着时间的逐步推移,是不是有一些奇诡的感觉逐渐产生了呢?每天清晨都要看见那同一个数字,这数字如何能不带上某种神秘色彩呢?因此,我猜想,那个数字是“星空”所有居民的死亡时间。04时02分00秒,一个美妙的时刻,夜的黑渐有些退却的时刻,紫黑滑向紫红的时刻——几百个居民,或睡或醒,总之是不声不响地死了,然后两年如一日地沉寂。

我是沉不住气的,不到两年就将这情景呈现于文字。而两年还不足以让我相信其永恒——与娇丽不一样——何况它的死涉及了那么多人。我仍相信明天就会有人把它修好,或者直接把它关掉。但这件事情,已经是有很多人看在眼里了。而我今生都不会忘记这件无意义的事。

Thursday, July 28, 2011

毛,做操

鼻孔翕张
鼻毛蜷缩、伸展
——呼吸急促,不是做爱就是在运动
在操场上,运动——做操

双臂挥动
腋毛蜷缩、伸展
如果是中学生广播体操,可以提议
取消这个可笑的动作——像抡大锤

两腿张合
阴毛蜷缩、更蜷缩
为什么做操的时候要蹦,虽然校裤
是传统大裆裤,但叉开腿——像妓女

全身的汗毛都在动
——引起操场尘埃的一场旋风
洛仑兹可以列微分方程组
牵一发而动全身——做操毛效应

柔软的毛可以瞬间
挺立,然后栽倒、服帖——和做操动作相统一
蜷曲的毛总是蜷曲
但是可以分出疏密——城市人口疏散下乡

领操员是个多肉植物——校花
但是只领操,不给操
于是只能看着她的屁股,勃起
阴毛卷进包皮——感觉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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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什么糟糕的构思啊...但我还是坚持写出来了..

Monday, July 25, 2011

我为什么咬舌头

“2011年7月25日:你知道吗,我咬我的舌头,不是为了那酥麻的刺痛,也不是为了在酸唾液中溺毙,更不是为了探寻咬舌自尽的传说,只是为了再照镜子的时候能够看到舌头上的那一抹玫瑰红。”

阿灯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以上的一段话。阿灯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笔者在这里因为装逼和点题的原因,玩了一把未见其人先见其文的拙劣把戏。

言归正传,阿灯是一个男孩。多大呢,就跟咱这般大。我们首先讨论他写日记这件事。阿灯每天都写日记,但是自己从来不承认。他不是谎称他什么秘密的文字都不写,而是谎称他不写日记——他在这里强调了日记这两个字。他告诉别人,他是这样想的:用第一人称写自己做过什么、在想写什么,实在是太蠢了。他说他每天都写一封“情书”,没错,就是我们观念中的日记。他买来很高级的本子,每天写一页——要从这一页的第二行(第一行是日期)一直写到最后一行,绝对不容许有一行空白。所谓情书,也就是写给心爱的人的书信,是第二人称的。在这里,我们先不管阿灯的心上人是谁,也不管阿灯为什么要写不寄出去的信。反正,有一条是众所周知的:情书的主题往往狭隘,内容往往贫乏,词句往往重复。

因此,阿灯往往不遗余力地寻找生活体验来丰富情书的内容,这样就出现了文首的那一段话。阿灯如何用此表达爱慕尚未可知,但这句话着实值得分析一下。

第一,咬舌头会疼,咬舌头会分泌唾液,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就算你不相信,你现在试试也就知道了。但是,咬过舌头之后,会不会呈现出玫瑰色呢?笔者看到这个词,首先想到,玫瑰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神话里有着玫瑰色手指的晨曦女神,可以反映作者潜意识中的女性化倾向,但这显然与阿灯的形象不符,因此这个疑虑很快就打消了。一抹玫瑰红在这里想必只是一种修辞的说法,实际上应该是一种难以用花卉类比的红色。根据大忽悠系列之面向学的说法,舌头的颜色是可以反映人的性格的,暗红是如何如何,鲜红又是如何如何。因为扯蛋过于明显,就不在这里批判了,但是,找不到的原因的舌头颜色变紫确实是某种健康信号。不过,既然已经有了咬舌头这样一个显著的物理因素,舌头上呈现短暂的紫色还是可以想像的。

第二,咬舌自尽的传说,这个值得实践。第一,咬舌自尽的碳排放量非常低,器材非常简单,可行度极高,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二,在探寻中国古代优秀传说的过程中,又可以锻炼自己忍耐痛苦的能力,这个是创新素质实践性所提倡的。第三,输血抢救会对中华血库造成压力,可以借此提高公民的献血意识。第四,根据大忽悠系列之身体发肤原则,输血抢救后的人也可以在精神层面上得到洗脑功效,这是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

第三,从句意分析,阿灯声明此举是为了那一抹玫瑰色,而不是别的,这是否显示了某种小资产阶级低级趣味呢?这种追求的是与革命群众阶级情感背道而驰的,是搞的艺术家、文学家那一套。阿灯咬舌头,却不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而咬,这是个人主义的作风。但是,看一看日期:2011年,看一看地点,blogger,就可以忽略以上形式主义的批判了。咬舌头就是不能带有阶级性,就是不能苦大仇深地咬,不能为了疼痛或者死亡而咬。因此,我们可以说,阿灯为了色彩与生命咬舌头,咬得好,咬得自由,咬得轰轰烈烈,从震撼性到思想性都是符合一封情书的基调的。

得出的结论就是,阿灯为了今天的情书题材而作出的大胆尝试是成功的,他应该继续努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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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依照惯例,我应该说我的经典台词:当然,行文至此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漏洞——笔者和阿灯的关系到底是如何,才能够知道阿灯的秘密情书的内容呢?但实际上,既然此地所有的博客都可以划分为虚构类,就不需要明知故问了。经典台词一旦出场,漏洞只会越来越多。

Wednesday, July 20, 2011

在胶垢处交媾

蹲在某个局促的女厕所,环看四壁——也就是后墙、前门、两边的挡板或者一边挡板一边墙——于此平面,必可见至少一个不大的方形透明薄膜,上有“OPEN”字样,或干脆什么字也没有。这无疑是往昔有缘同来此狭厕的女士们在打开十包一张的纸巾时不慎用力过猛的产物——封住纸巾包装的粘性薄塑料被扯了下来,丢不开弹不掉,只好贴在门上。

这里有三点需要详细说明。第一,我们通常如何处理粘在手上的东西?透明胶,是随手贴在在桌边暂存;双面胶,大概是用另一只手将胶带一捏就可脱手;鼻屎或者类似让人不快的物体,方法就五花八门了。那么,如何处理纸巾粘胶?首先这是一个鸡肋,在扯掉之后没有谁会把它缝回去;其次,这不仅不算是让人不快的物体,而且可以说轻薄、隐形,随手一丢绝不会显得丢人;第三,设想此时左手拿着纸,右手拿着这片胶,总不可能把纸丢下,再用左手来帮助右手摆脱胶吧?因此,很有可能是扯下来之后,也没多想就随手贴在了门上或者墙上。

第二,女士们为何如此着急、如此大力?我们经常想象的,是进厕所急急忙忙,出厕所轻轻松;尿也尿完了,拉也拉完了,开纸巾急个啥,非要双指取其天灵盖吗?其实,进厕所轻轻松松,出厕所急急忙忙的情况还是很好想象的:进厕所是只想随便解决一下,不料感觉来了,时间太久了,厕外之约已迟了、铃声已敲响了,自然赶紧拿出纸,草草结尾,急奔出厕。而且,有些胶是颇紧的,乍一扯竟打不开——一时间,苦于无纸、困于厕所的种种尴尬涌上脑际——能不急吗,于是猛力一扯、刺啦一声,居然甚是欣喜。至于蹲得无聊撕东西贴墙和专门有撕纸巾粘胶贴墙的癖好的人,我们就不讨论了。

第三,让笔者也很困扰的,就是为何后墙上也有贴此塑料膜?众所周知,蹲厕所都是脸朝前的,垃圾桶都是靠着后墙的。就算有习惯与众不同,偏要脸朝后墙者,必会因为有过在门锁不牢的厕所方便时忽然有人从后开门的经历而放弃这一怪癖——脸朝前才能在外人推门时及时抵住。由此观之,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人在蹲着的时候,忽然把手往后一伸,把纸巾粘胶贴在她自己根本看不见的后墙上——天知道这个那里是不是正有一只丑恶的虫子在等着你的手呢。因此,笔者有了一个推论:这些塑料并不一定是在当事人蹲着的时候被贴上去的——也就是说,有人在女厕所里站着,做了什么,然后拿纸巾出来,把那片塑料扯掉,贴在后墙上。这一推论势必引发一些现代化的构想——毕竟,就算厕所为排泄而设,人们却不必将厕所只视为一个排泄的场所。

就此,我们可以暂且先止于那片塑料开展讨论。因为贴的动作多半是匆忙的(也就是说排除闲得无聊和专有此癖的人),粘性部位往往不能和墙面或者门板完美贴合,这就导致它落下了容易脱落的病根,迟早如同浇上碱液的植物一样瘫软、飘落;而我们在括号里排除的这两类人所贴,就显得平整、美观,在胶与墙之间近乎形成真空,因此不易脱落,持久坚挺——能够被我们发现的,大概就属这一类了。

而这篇文章的中心,诚如标题所说——假如我们认为,之前已经暗示过“交媾”或者类似的话——应该是“胶垢”,也就是纸巾粘胶脱落后,墙面或者门板上那块有了粘性的区域所沾染的灰尘。其实,若不论这个话题所涉及的场所算不上厅堂的话,这完全可以作为一个非常主旋律的论据:透明胶膜好比溺爱,虽然贴上去的时候,可以保护背后的墙面不受灰尘侵扰,显得比周围都要干净,但是一旦脱落——终会脱落——之后,这片区域就很更加容易附着灰尘,显得比周围都要脏了——我们若在厕所墙面上看到格外黑润的一块,或许就有一部分正源于此。但是在我眼里,胶垢的魅力在灰尘于此安家落户之前的隐形阶段——谁也不会知道,这偌大的墙面上,哪一个部位是粘乎乎的,而粘乎乎的原因又是什么——只有手贱的人最能体会。

而交媾的部分,是否需要继续扩延呢?首先,我认为出门在外,厕所实在是人解决欲望的天然场所——不管是一人还是多人。而且,我曾经与高中同学讨论过,如果女生对在厕所中亲热很感兴趣,男生是要把她带到男厕所,还是跟着她去女厕所?最后的结论是男厕。不管怎么说,在这一领域,同志恋人实在是具有先天的优势。而厕所、人、纸巾所组成的这一幕,实在是太微妙了,其中的细节绝不仅仅是胶垢而已。但我的敏感到此为止了,暂且随我尽情想象:在胶垢处交媾。

Monday, July 18, 2011

华美的娇丽

我仍然记得七年前,小学四年级的我放学回家,经过楼下的华美副食店。我看到占据门口百分之八十空间的透明柜台后面,一位老奶奶安静地坐着,好像从来没有挪动过一样。

柜子里的东西随意地摆着,大都是一些看上去不会有人买的食品。至少,我自己去副食店,是绝对不会买那些放在柜子里面的东西的,拿出来毕竟麻烦。这些副食店的老板,也往往都是亲而高大的中年男子,不是一个让我等过客感到惶恐、震惊、悲悯、百味杂陈的老奶奶。

我记得,那个柜子曾经放过一些不曾听说过的品牌的方便面,或者是类似的商品——让人一看就觉得“这种东西没有人会买”的商品,但现在都已不见——现在大概换成了不起眼的,与所有副食店一样的东西。但不变且特异的、最吸引我的,是这个柜子的最下面一层,一个很大的蓝色包装,上面用白色的繁体字写“娇丽”,中间是黄色的“JIAOLI”,下面是一个西方面容的女子的眼睛,再下面是小字,“8片超厚周密防漏”云云,已是不记得了。

这七年来,我近乎有几千次路过华美副食店,每次都要瞟一眼这个“娇丽”。从来没有人把它买走。我可以想象老奶奶隔一段时间都把上面的灰尘拂净的样子,仿佛这不是一件要卖的东西,而只是一件新奇的摆设。

这明亮的蓝色,在这七年之间,渐渐已深深刺伤我。那个小门面,是老奶奶的宫殿,那里有她全部的生活和记忆。我不知道这家店存在了多少年,但老奶奶那永恒的安静,让人更容易相信一切永恒。我不知道她是否孤寡,但“娇丽”无疑是孤寡的。那种安静,应该不是麻木不仁,只是理所当然的无人问津。

种种信息让我们可以得知,“娇丽”的诞辰必在十数年前,此一产业萌芽之初,或根本是外地引来的稀罕货。而且,老奶奶本人想必不曾使用过“娇丽”之类,因此,即使知道其功用,大概也不知道日用品也是有保质期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惊人的、古老的、明亮的、庞大的蓝色物体,干干净净地站在街边,不为拉客而自有风情。就在今晨,竟也有年轻人去那副食店买东西。而我,这个七年来站在一边,任凭心潮翻涌而从不消费的敏感又糟糕的顾客何时才能有勇气去问那个老奶奶“这个东西多少钱?”然后心安理得地把它拿回家里,或者就地拆开,一探究竟呢?我是多么想知道,这古董的内部已经历了如何怪异的演变,这昔日的技术在今日会显得多么可笑而伟大啊!

我大概永远不会这样做吧。只盼也有另一个附近的居民,如我一样地每日从华美副食店经过,如我一样地被“娇丽”所吸引,如我一样地想买下来并一探究竟,并且最终——不管在多少年之后——能够下定决心,真的付诸实践,完成我的夙愿!至少我知道,老奶奶还会一直坐在那里,等着这样一个人的。

Saturday, July 16, 2011

我哥的美腿

众所周知,我哥很高,我哥有一双修长的美腿。

每天下课,我走出教室,在走廊凭栏。对面的高三学姐们也下课出来,也在走廊凭栏。学姐们几乎无一例外都穿着热裤,露出美腿。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我哥的美腿。

与学姐们不同的是,我哥的屁股很窄——很明显,男人的屁股往往比女人窄。为什么呢?一是没有一个肩负生育重任的骨盆,二是有着一个担负着Gay男们快感的肛门。而且,学姐们大多不骑自行车,我哥是骑自行车的,所以我哥的美腿是有力的美腿,不是靠节食瘦下来的美腿,也不是在经期参加体育考试就怠工的美腿。 单从腿的角度来讲,我哥的美腿显然更加诱人。

但是以上美腿俱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高三的美貌学姐若不是名花有主,就是无根的交际花,亵玩必中毒。我哥的美腿则由我嫂全权支配,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哥不穿热裤:显得很Gay是其一,不愿露出美腿也是重要原因——我哥不是交际花,我哥是我嫂子的好男人。

但是,行文至此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我哥不穿热裤,为何众所周知我哥有一双修长的美腿?答案可能有三:我哥穿过裤管儿很细的裤子,我哥长了一张拥有美腿的脸,我哥的裸照被传到了网络上。但是第一条基本可以排除,第一,穿裤管儿很细的裤子很Gay,第二,这样的裤子多半很紧,而青春期的男生即使冒着激凸的风险也不应该穿很紧的裤子。第三条也可以排除,因为如果我哥的裸照被传到了网络上,我一定会下载到我的硬盘里的;而我在硬盘里搜索过好几次,也从来没有找到过我哥的裸照,只有些阿娇、张柏芝之类的裸照,这让我很失望。因此,我哥有美腿被众所周知一定是因为我哥长了一张拥有美腿的脸。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联系以前同学们说一个人长了一张理科好的脸,再联系亨伯特先生说小洛长了一张性感少女的脸,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普适的模式。比如,我嫂子一定是长了一张完美爱人的脸,蒙娜丽莎长了一张脚心儿痒痒的脸,涛哥宝哥长了一张民生和谐的脸,等等。

这样一讲就偏离我们的主题了,我们应该谈一谈美腿的用处。我首先想到的是美腿很性感。众所周知,一部分女人就喜欢性感的人。设想我们在酒吧里,看见有一个男人,不论相貌如何,但只要长了一张拥有美腿的脸,我们立刻就想和他开房了——不为别的,就为了把他扒光,看看他不轻易露出的美腿。因此,一个不愿意露出美腿的美腿男人,往往容易利用女性的好奇心得到顺带的性。笔者认为,美腿此一好处胜过一切。像什么,实在山穷水尽的时候,靠做人体模特挣钱,或者拍一些黑丝照片挣钱,此类好处,实在是不值一提。

当然,这对于我哥来说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哥已经有了我嫂子。而对于没有美腿的我来说,生活也不是悲惨而凄清的,因为我们总还是有很多途径变得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