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31, 2011

白色物体2

晚上九点,放学,我走在安静的银松路上。刚刚路过了仍未打样的泡椒凤爪专卖店,就看到了人行道上的一大坨白色物体。路灯是非常黄的,但我还是可以确定那是一个白色物体。

根据其大小可以直接排除是馒头的可能,所以上次的经验应该是没有什么借鉴价值的。这个白色物体外形不规则,表面粗糙,因此我首先想到的是动物毛皮。无疑是一只白色的小型犬,从背上整个地剥下来。毛应该挺柔软的,没有沾血。只可惜没有好好利用,就这样丢在了路上。兴许捡回去洗干净还可以当沙发垫。我对残杀动物一直没有特别的反感,虽然我这种态度引起很多人的不快——我自己绝对不会直接参与动物的屠杀,但不会阻止别人这样做。实际上我对一切资源环境问题都有这种不知道叫什么主义的消极态度——确实有人因为我没有对“把地球变成一个长久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这一宏伟事业表现出积极态度而感到愤怒并且加以指责。

但是我很快发现那不是毛,灯光误导了我,边缘也是一个整体。我想到,这或许是一大块柚子皮,厚薄剥得挺均匀——剥柚子的人为了显示自己技术高超,就没有把它扔进垃圾桶,而是平铺在路面上,变成了有艺术性的球面展开图。我真希望此时有一阵风吹过,让我闻到柚子的气味,以便证实我的猜想,不然我走过去就不会回头了。柚子皮是我期待在路上见到的东西,尽管不如馒头所能包含的故事多,但还是有很大的魅力。

其实,说是任何一种服装材料我都可以相信。而且不是剪裁的,而是粗暴地撕下来的。意外或故意扯下来的一块衣服被赶紧丢在路上,是施暴者要撇清关系,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只可惜我对轻工业的敬意远不如重工业,一件件衣服给我的审美感受远不如一块块砖头。这或许是因为衣服的制造本身就基于一定的美学理念,而砖头的设计是连工业设计都谈不上的。由于在市场上看到了太多“天哪,怎么会有人设计出这么难看的衣服,是准备卖给谁呢”之类的服装,又由于一大批人无论何种动机要在服装上追寻“潮流”——这种潮流往往可以用某种近乎偶然的方式影响许多人的审美观念,服装给我的想象已经远远窄于建筑材料了。我真不希望这白色物体是一块乏味的缎子。

实际上最终我也没有确定那这块白色物体是什么。不是每次都能获得答案嘛。不过这也可以证明这两次遭遇白色物体的故事的真实性:我走在街上,在从看见白色物体到看不见的几秒钟之内有了以上猜测与思考;而不是杜撰一个白色物体来大发议论,并且在最后以“行文至此,我就要向我亲爱的读者揭晓显而易见的答案”这种恶俗作派收尾。当然,如果你要说的灵感只来自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我还不具有通过虚构来表达思想、展现趣味的能力——尽管我写的大部分文章都在揭示这个事实,我也只能接受了。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掀开至嘴角

我相信一定有人看到这个标题能够立刻心领神会——没错,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桶装方便面的盖儿上看到的那句话,有的还煞有介事地通过奇怪的图形来暗示你这是一笑脸。这想必是方便面公司颇为自得的创意了——掀开方便面的“嘴角”,不也就是咧开嘴笑么?以咱们对方便面公司创意水准的最乐观估计看,能一语双关也就足以让其自鸣得意了。或者解释为,将方便面盒子赋予了人或动物的特性,拉近了人与方便面的距离,这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你要是单说这本来就叫嘴儿,就像钢笔嘴儿、油钻嘴儿一样是人家结构的标准名称,就是方便面公司恐怕也不同意的。

且不说圆形桶装方便面像不像人脸、掀开的盖儿像不像嘴,就是现在每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都要想到我第一次看到时的不寒而栗(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时的真实感受还是经过后来加工修改的记忆)——这掀的究竟是骨头呢还是皮呢?我的口味大家也很清楚,应该理解我想到这些是挺正常的——而不是掀开什么面纱、红盖头之类的。但我们能否因此猜想,将“掀开至嘴角”这句话放在不同的位置时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

其实,关于骨头还是皮这个问题,还应该说明另一点:方便面可不是像掀红盖头那样说掀就掀的啊,还是得用点儿力的——至少在我家里,我们都称之为“撕开”。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的时候,预想与现实相异,我会很自然地考虑为什么用“掀开”不用“撕开”。当然,这很容易解释为商品包装应该尽量避免“撕”之类的有暴力导向的字眼,但我们如果孤立地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掀开而不是撕开?就不得不先问是骨头还是皮了。

很显然,一只手按脖子,一只手把下巴往头顶上扯,这是一个非常有暴力感的画面。而且,如果要“开”,那必须是“撕开”,必须是骨头皮肉一股脑地撕开——而这里也是其核心美学体现。只有不知道在怕什么的先天性懦弱伪艺术家才会将其弱化为“掀开”。但如果我们要将“掀开”用于同样的对象,首先就有一种外科手术般的优雅和精细感出现:只有一丝不苟地把该切该割的都切完割完了,才能气定神闲地将要打开的部位掀开至嘴角。虽然有可能让人联想到乏味的解剖练习或甚至是考古学家对古尸的畸恋,但医生出身的连环杀手、取走尸体舌头的盗墓人这样的形象还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

其实“掀开”还能让我想到略显恶俗的“捉奸在床”桥段:掀开棉被,赤赤条条的一条或多条或臃肿丑陋或美艳性感的男体或女体——这其中的美学价值和诗意也没有脱离我们的讨论范畴,甚至是能够被掀开的秘密中最有故事的秘密。面纱和红盖头没有从上往下掀还是从下往上掀的疑问,但棉被就不同了:从上往下掀至嘴角,是因为只看眼睛就知道是谁了,并且不愿意看其丑陋的身体;从下往上掀至嘴角,是渴望一睹因此要刻意暴露床上人丑陋身体的,而掀不掀到嘴以上就不重要了——除非床上人果真信奉一叶障目而死活不愿意自己起来面对一切。

分析以上几个例子,我就觉得方便面自称自己有嘴实在是说不通的。虽然我觉得,一个结构要是嘴,应该是用拓扑学来证明的,而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是我对方便面向来没有好感,无论如何也不想用这个拟人来与它拉近距离。

Saturday, December 3, 2011

为什么我的词是词诗人的词是刺

我在街上晃荡
想找答案
得成为诗人才行

我写
“把电线杆绑在腿上/他带我从城市延伸到乡村”
够不够
或者应该是“把腿绑在电线杆上”

我只知道“词是刺”不够
不管是刺入天空还是阴道
更别谈刺进文学杂志

我还知道有人写“万恶的……”或“亲爱的……”
或者“这巨粪将我埋葬”
或者“我将魔鬼压在身下”

而我写
“电线杆和腿绑在一起 关系平等”
或者“游泳池里最后一个处女”
或者“我爱追念门缝里的那粒灰尘”

或许诗人的词也可以是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