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7, 2014

犯罪现场


在某一种来源不明的观点里,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许多的罪,而我们或穿行在犯罪现场之间,或踏行在犯罪现场之上。首先可疑的是这里对罪的定义。其次必须要解决的是犯罪的现象与实质之间联系的建立。我在此扮演的角色无法执行这当中理念性的工作,然而我可以提供几个具有成为犯罪现场的嫌疑的场景。



一天我在食堂门口附近的地面上看见一滩血迹。血是从一罐打碎的番茄酱体内流出来的。在事件发生的第一天里——也就是说清洁工来之前——玻璃罐还躺在那里,平静地侧卧在血泊中,头部与颈部呈现出锯齿状的创口。血是粘稠浓厚甜腻的,暗红的表面有一定的质感,散发出诡异的气味;并没有扩散很远,而是在很小的一滩上用其粘稠性支撑起令人微微惊叹的厚度,给观者扼颈的压力。看见这一场景,我可以想象到那个匆匆走在路上失手打碎番茄酱罐的人的懊恼的表情,我可以听见玻璃罐触及水泥地而碎片立即被液体包围的一声闷响,我可以看见粘稠可怖的血从裂口中缓缓渗出的骇人景象。

而之后,尸体被移除,厚厚的渐干的血被扫净,地上只剩一片形状崎岖、暗红发黑的残迹。我逐渐无法想象之前番茄味的故事了;我会怀疑这里曾是哪个哺乳动物失血或丧命的地方。当然,我毕竟是大概了解真实的故事的,事件一旦发生这一真实也就再难更改。然而这中间现象的变化,势必在某一时刻,让这一场景从比喻意义转化了为真实意义上的犯罪现场——至少对于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来说。尸体的移除和现场的清理在这里无疑是关键的,经过这一转变之后,可供推理的线索大幅减少,可以生产出来的故事的数量便大幅增多,离奇程度更是显著提高。毕竟,若是真有谋杀案发生在此,经过一定的时间沉淀后,被旧人遗忘新人忽略的残景将恰如我此时所见这样——形状崎岖、暗黑发红,渗进水泥地又蒙上灰尘——若非血迹的范围该会更大一些。



不久后的一天,我在学校边缘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看见一只扁平的鸽子。感谢这条热闹的路上双向飞驰的车轮,它是新近变得扁平的,不会超出一天。它算是侧卧,身体各个部分大都清晰可辨;在扁平的头部正中间一只眼睛大睁;身上灰色与白色的羽毛与脚爪上暗红透明的表皮都能让人辨识出它本是一只鸽子——尽管这灰色与路面的灰那么相近。

它翅膀上的羽毛或许是位于马路上略微凸起的地方,屡次受到碾压而服帖整齐地排列在地面上;身体边缘的羽毛则保持了自然状态,像是从未被车轮碾过。羽毛边角的白色羽绒脱落下来,黏在它的身上或四处纷飞,如同蒲公英的种子或剪破的羽绒服。它的脚爪上透明的节状的表皮想要褪下,露出红色干裂的皮肤,不被羽毛覆盖却不觉羞耻。它的周围有一极小一片暗红的血迹——毕竟大部分都被它压在身下——和番茄酱的血迹颜色相同。

这时它与地面之间的界限还算清晰。我先用鞋底去蹭它的脚爪——从它身上最具血色的部位开始,我用我的脚试图探知这个生命现时的状态。然后我又尝试将它的头与地面分离。每当我成功将它的头从地面掀起一点,它总是顽固地缓慢地回到地面。我的脚清晰地感受到了抗拒的力量。这可以作为生命存在或存在过的表象吗?更加准确的解读是,这证明新的生命已经诞生了。它与它身下的那块水泥地那么深刻地融为一体,紧紧胶着了身躯必然抗拒头部与地面的分离。而且这种惯性表现得如此缓慢,恰是因为其中不仅有物理作用,而更多地是血肉的蠕动、生命的伸展。

而最终我将它的扁平的头完全掀起,折叠过180度,超过了粘性的极限。最终的平衡状态是:它的头与地面垂直。多么不可能的状态!从一侧看上去——如果我的眼睛处在地面水平上——只见栩栩如生的鸽子头在地面上立起,让人不禁觉得它的身体深陷在地表以下——只因哪个罪大恶极之人将它活埋,只露出头部以供喘息。而从另一侧,也就是它先前紧贴地面的、现被我强行掀起的一侧看上去,只能看见血肉模糊的一片,正如我们在切割生物时所期待见到的那样。

当然,我在离开前还是将它还原到了均匀扁平的状态。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还是经常去看它。短短几天之后,它与地面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了。它所处的位置鲜有清洁工光顾;就算花费许多力气将这片灰白的寄生物从水泥地上移除,剩下的一片红黄的污迹该是更加可怖。何况,马路难道不因这一小块羽毛的覆盖而欣慰吗?因此我可以想象到它的未来:不久之后,走过的人再也不能察觉到它作为鸽子的前世,而只会见到这个彻底融合后的美丽的新生命。

这是一个进展缓慢柔和的故事,没有罪犯或受害者。因此我听不到鸽子被车轮碾过的惨叫声,闻不到任何死亡的气味,感受不到任何悲伤或怜悯。若要从头开始讲述,我或许会善意地篡改它的动机:从前有一只鸽子,它想变成水泥路的一部分……它成功了——怎能不为它高兴?



我在教学楼门口附近的人行道上看见一只四脚朝天的老鼠。它的双眼紧闭,嘴巴张开,露出黄白的长长的牙齿,硬硬的弯曲尾巴指向天空。它的下半身血肉模糊,无疑是被什么东西撕开了一个巨大的豁口,脏器扭曲破碎、袒露在外。周围的地面上只有一点点黄色的污迹,看不出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惨状。

离事件的发生同样不超过一天。它下腹部的血液凝固,形成蜡状的暗红透明的一滩,就像粘稠的番茄浓汤。令人倒吸一口凉气的地方是:在它的巨大的豁口边缘,腹部两侧毛发脱落的皮肤上呈现出了半透明的浅蓝色。这浅蓝色与它胸口毛发的灰白和创口凝固的蜡红形成鲜明的对比,让原本平淡无奇的创伤画面瞬间蒙上了一层浓重压抑的病态气氛。

蓝色素来不是有机体的代表色,我的惊诧是情有可原的。若在番茄浓汤的旁边见到了没有任何血色的惨白皮肤,本已没有了食欲,何况这惨白皮肤里还透出浅蓝色呢。我不禁猜想,或许这根本就不是一场意外创伤事件,而是这只久已患病的老鼠,今日从井盖下钻出穿过马路时,无奈阳光的照射,腹中痼疾终于爆发——肿瘤,寄生虫,细菌或病毒——它的腹部炸裂开来,它顿时丧命;而这蓝色正表明疾病依然存在与这可怜的破碎的躯体之内,更多的爆炸正在酝酿。

这样的故事虽合我胃口,但相比被自行车轮轧死或被高空坠物砸死,显然更为荒诞离奇。然而我第二天的观察却支持了这个荒诞的故事:它的位置离我前一天看到它的地方有几十厘米远,躺倒的方向也改变了;豁口显著变大了,一直延伸到胸前;两侧惨白淡蓝的皮肤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大的血红的创口。与其说是死亡的自然伸展,加之它的尸体被无聊的路人踢了一脚,我更愿意相信是更多的爆炸已经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若真是这样,它的死亡将不会是在最初的一声尖利的惨叫后便寂静无声的,而是爆炸、暂息、再次爆炸的充满戏剧性的冗长的独奏曲;而在其中贡献出力量的,除了一只被折磨已久的配角老鼠以外,更多的是寄居或共生在它体内的那个强大的疾病——这个生来邪恶的角色以它日益强大的毁灭性力量光荣地赢得了战役,那独奏曲恰是为它庆祝凯旋。

谁不喜欢这样色彩鲜明的故事呢?疾病所扮演的邪恶、强大、狡诈、顽强的角色令我这个听故事的人深深着迷。它的完美罪行让犯罪本身变得充满诱惑。我要感谢所有这样的角色,让平庸的故事不再平庸,让生活的诗意来得简单直接。

尾声

犯罪现场当中可以挖掘的东西太多了。就在教学楼门口附近老鼠尸体旁边,另一日我见到许多集中散落的鸽子羽毛,而不见鸽子的踪影。罪犯莫不是手捧着鸽子,坐在马路边,残忍地拔下羽毛扔在地上?

究竟发生了什么?眼中所见的现象与真实的事件之间的桥梁如何建立?或者说,本来就无所谓真实的事件——一个又一个能将平凡生活带入荒诞世界的大胆猜想,便是这些犯罪现场的全部意义了。


Friday, April 18, 2014

螳螂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螳螂。它所处的位置可以描述如下:车站两侧的透明玻璃隔板与其黑色金属边框之间的窄缝中。高度约有一米二。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到那里去的。它的足若非紧抱住玻璃隔板或金属边框,便是悬空的了。它身体明艳的绿色极为刺眼。

车还要好几分钟才来。我盯着螳螂。我的头转过微小的角度,它的形状开始变得可疑。螳螂,除了以它们极具迷惑性的嫩绿体色闻名外,还拥有细长的躯干和腿——而这一只螳螂身体滚圆,十分可笑。然而我的思维又被它横跨竖直的窄缝悬空而立的位置这一疑点所占据。当然,这两个疑点很快就一并解决了。

我可以不无道理地说,曾有一只螳螂因基因突变或饮食结构剧变或其它什么原因,身体变得滚圆并具有了飞行能力。它有一天飞到了这玻璃板边上的缝隙之中,不料卡在里面动弹不得。但我想,按照大家一般愿意相信的那种故事,身体变得滚圆与拥有飞行能力这两个意外事件是格格不入的。

所以不如说有一只螳螂有一天发胖变得滚圆,被人发现后遭到了嘲笑,并且被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学男生用大拇指和食指夹起,塞进了这条竖直的缝中。男孩儿与伙伴们很快失去兴趣,离开并忘记了螳螂。螳螂气鼓鼓,越加卡住不动。这样的故事与其说更加合理,不如说更加符合大家习惯的电影化的故事推进模式。

真实性与电影性是否格格不入呢?真实的故事无疑是这样的:一个等车的人将一张小小的螳螂绿的便笺纸或者口香糖纸揉成一团,塞在了缝里。螳螂绿必然与揉皱的纸的阴影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共鸣而格外显著。这个真实的版本中,我们又失望地发现:没有螳螂,螳螂成了比喻。又是比喻。但也不会总是这样——这或许只是电影的开头:这之后,正应为那令人咋舌的相似性,纸团将获得生命幻化成螳螂。

不管在哪个故事里,螳螂都不只是比喻。因为螳螂绿不只是一种颜色;同样的颜色若失去了恰当的阴影,也即内部隐含的形态,便无法披在螳螂的身上。而这种颜色也只因为螳螂才有意义,才有生命。我所看到的颜色的令人困惑的形象,只是螳螂的生命的抽象表达而已;它的材质究竟是纸还是螳螂的躯壳,已经不再重要。反过来说,螳螂对我来说若不是那一抹绿色,还能是什么呢?就算它从来是纸质的,或是滚圆的,或是电影里虚构的——螳螂不过是螳螂绿罢了。

Friday, April 11, 2014


今天我在校园里看了一场雨。雨就在我每天走过的林荫大道旁,高不可及的路灯那里下起。

最开始它只是冒烟。看不到雨的影子;我甚至想象不到雨,我以为我只是在看一场烟。或许烟后必然有雨——当我看见火星的时候,我看见了雨逼近的影子。

火星,火苗,然后便是火焰了。一盏路灯燃烧起来;火舌渐渐吞噬那豆芽瓣的谦逊的头。若它洒下的光线业已熄灭,我却不再问——它生命中最后的职能,无非是带来一场雨。一股黑烟飘向天空,又被风吹向四面八方。我坐在大道旁边细嫩的春天草坪上,坐在黄白的野花之间——看雨佳处。雨下起来了,金色的火星滴落,在地面附近冷凝成灰色。熔化的金属与塑料混杂着,紧抱成红色的滚烫的液珠,又变成暗灰的粗砺的颗粒,拖着橙色的尾巴逐个降落到地面。

而那庄严的公共电器设施的结构一经侵蚀,彻底的崩塌也成注定。第一块庞大的、不可名状的构件终于轰然落地,这一瞬间,既加剧了雨点的密度、厚度和强度,又让悲壮的路灯的裸露更加彻底。我不自禁往后挪了挪,惟恐飞溅的坚硬的碎屑波及这边宁静的草坪。这时我看的雨已经不是零星的液滴,而成了浓厚粘稠的油滴,似有人如上帝般用巨大的勺舀了神秘的金色浓浆,从隐形的两层楼房顶上倾倒下来。勺既已见底,那不耐烦的扮演上帝的人便倒得越来越急,直到会集到一起的雨点如陨石坠地。

越来越大的、形状各异的碎片不可挽回地奔向地面,决然背离了还在十米高空孤军奋战却日薄西山的路灯的燃烧的心脏,如同癌症晚期的病人一个个缴械投降的内脏。些许地面上的碎屑并未完全熄灭,便遭到了干粉灭火器的耻辱待遇。这是来自学校的保安们——他们在烟起之初便持灭火器站在路灯一旁,既苦于无法触及凌空傲然的火,又无心叹赏悲壮决绝的雨。

雨已接近尾声——高处的火焰渐弱,地面上碎渣一地——场面狼藉如道具已用尽的魔术师徒然摸索空空的帽底。姗姗来迟的消防队员手举高压水枪站在地面往上喷射,像是要挑战那居高临下的隐形的上帝。他失败了——他只有站在消防车的顶端,才勉强用他疲软的水枪浇熄喘息的火焰。一切便都结束了,一群男人围聚在消防车旁边抬头望着路灯的黑洞洞的空壳叹息,未久却又嫌脖子酸软而低头低声闲聊。

地面上因其形状诡谲而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大的灰白的干面团状的残骸,便是从前路灯的灯罩。乳白色的塑料融化,散发出让人意欲昏厥的气味。一切似乎都笼罩在浅灰色的烟雾中——然而这难道不是心理作祟吗?风刮得那么迅疾。

已是黄昏,清扫一番后却没有时间来认真整顿局部失调的公共照明系统了。其他路灯若无其事地勤勉工作,努力让电流的火花不冲破它健壮的躯壳。路上一片明亮,人群逐渐散去。而我也要回家,心中洋溢着看雨的激动心情。

路过路灯,我驻足仰望,只见到一个圆形的浓黑的佝偻的皱缩的头,中间有一个绝望地投射着夜色的洞。我便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上林荫大道,任凭路灯拉长我的影子。

我想到我在2013年9月11日做的梦,现按我的记载摘录如下:“森林中那片很大的起伏的空地上,几百个我们的人围坐那个泉眼。那里喷出金红的火星,我不知道沾到身上会怎么样。喷得愈加高远了,波及的范围忽然很大,我们不得不撤退,躲进小丘后面的地道,挤在一起害怕金黄的浓浆。”看了这场雨之后的我,又岂能只是害怕金黄的浓浆呢?

Tuesday, April 8, 2014

皮蛋


我在地上看见半个皮蛋。深棕色半透明的“蛋白”——或者说曾经是蛋白的部分——使我回忆起那久违的滑润滋味。然而此时匆匆的脚步已把我带远,来不及停下寻找那周围是否有蓝灰的“蛋黄”的踪影——那或又能唤起我对皮蛋黄那直冲大脑的浓稠滋味的滋味的回忆。

可视觉仅来源于无意中短暂的一瞥,味觉更纯靠条件反射触发的生化反应,皮蛋的存在难以自证。就算这一存在根本不需要任何理据,我对我所处的物质世界的最低限度的关心也让我总想确定我看见的究竟是什么。至少,有一个绕不开的巨大疑点——在法国的一幢住满了欧洲人的学生公寓楼下的草丛中找到半枚皮蛋的概率微乎其微。

承认了这一疑点,我立刻找到了我之所见的大概率版解读。首先那不是皮蛋,我根本没有见到皮蛋。其次,基于我过去在这一位置走过的经历,出现在草丛中的异物只能是啤酒瓶的碎片:我在那里从没有见到过别的东西。最后,结合我见到的深棕色半透明的特点,我得出了那就是啤酒瓶碎片的结论。那种颜色于玻璃啤酒瓶中相当常见;以前我在此地见到的碎片中也有深棕色。那圆圆的形状和明显的弧度让我进一步推断:那是一个啤酒瓶底。

这样一来,它的故事也不出奇了。住在楼上的醉或半醉的学生将空酒瓶朝窗外丢出,它便长久地躺在草丛里。而皮蛋的故事则不会这么自然;若不是因其概率之小而蒙上一层奇幻色彩,那个故事里好吃的皮蛋掉落在地的懊恼必定令人不快。

有时生活中的疑团很快就能被解开,这一想法让我很高兴。然而又有那么多的疑团本就不应存在——如果“皮蛋”展现自己的姿势稍有不同,杂草的位置略有调整,或换一个光线的角度,换一个视角,换一种心境,我本不会将一个啤酒瓶底错认为皮蛋,就像我过去瞥见碎酒瓶的时候那样——那么多的思维碎片便可保其完整,生活便会均匀平稳地前进。

我不知这转瞬即逝的惊喜、疑惑与恍悟,究竟是一种思维精力的浪费,还是生活的精美而珍贵的小装饰——或是什么更加意义重大、命中注定的东西?或许我只是想吃皮蛋了。

Sunday, December 8, 2013

理发师的女儿


今年冬天,我穿上这件毛衣的时候,用了两秒钟来想了一下我穿它有多少年了。很快我找到了一个事件作为参照,即我穿着这件毛衣第一次去那个理发店。

那是2012年初,我穿上这件新毛衣出门,走路半个钟头寻找一家理发店。我对理发师向来是极不忠的,从来不光顾同一个理发店两次——后来证明,现在我要讲的这个理发店是第一个能够拴住我的心的——当然,真正拴住我的心的是理发师的女儿。

一进门我就发现,这家理发店非常小,只有两位理发师——一对夫妇,就住在店里——也只有两个座位。除了第一次是她的父亲为我理发以外,后来每次都是她的母亲为我理的发。我第一次去的时候还没有注意到她,但她的父亲理发技术非常好——或者说出于巧合,理发结果让我非常满意,让我——谢天谢地——去了第二次。

于是,当我坐在理发椅上,不敢转动脖子的时候,她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或许是出于无聊——幸亏可以用无聊作为借口,我盯着她看了很久。经过后来多少次记忆的叠加,她的形象:倚在门框上,和正在为我理发的她的母亲说话——她想写完作业之后上一个小时的网。我的形象:脖子以下被白色的理发罩包裹着,表情木然,目光斜向左方——她的方向。

如果说我是逐渐才意识到我被她吸引了的话,这种感觉必然从第一次见到她便开始萌芽。这样才能解释我为何第三次、第四次、更多次地去了那家理发店——虽然从第二次,也就是从她的母亲为我理发开始,我已经不能为理发的结果感到满意了。那时的我对这种吸引的知觉无疑是迟钝的;我甚至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她的美部分源于她的新疆血统——因为他的父亲有新疆血统,这应当是显而易见的。

她确实是美的。我清楚地记得她的脸庞,她的身材,她的笑容。她的皮肤较黑,扎马尾辫,比同龄人略高些。我记得起她穿羽绒服,记得她穿一条喇叭牛仔裤,也记得她穿裙子,还记得她穿着小学的校服,袖子上有中队长的两道杠。在一次又一次的那几十分钟理发时间的积累当中——她甚至不是每次都会出现,我也逐渐地了解到:她从2012年九月开始上小学四年级,就在我2007年毕业的那所小学。

然而有好多事情我都忘记了,我毕竟有那么久没有见她。在我去那家理发店的最后几次里,我想我只再见过她两次——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

那年秋天我去那家店理发,到结束时才发现我身上的钱不见了。丢了钱的懊恼加上无法付账的窘迫很快就一扫而空——当我向她的母亲承诺第二天将理发的钱送过去时,我已经为这个忽然产生的大胆的想法而自醉了:我要送给她一个礼物!表面是因为赊账向理发师夫妇致歉,实则利用一个礼物拉近我与理发师的女儿的距离——生活中任何戏剧性稍稍增强的地方都让人激动,这种激动又总是让人忘记,恰恰是戏剧性让生活开始产生裂痕。

当天晚上我就细心地准备好了我的礼物:一个玩具趴趴熊,用透明的礼品包装纸包好了。我在里面放上了一个卡片,写上了我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她我是那所小学的校友——并且从那里走到了全市最好的高中。一切准备就绪,我简直就像一个职业的引诱者——这确实不是我第一次做这类事情了——虽然卡片是一种那么让人为难的表达方式。

第二天中午放学,我便前往那家理发店。在倾盆的大雨里,那二十分钟的匆匆路程并不好走;我的鞋子湿透了,我记得那冰冷而快乐的感觉。这种快乐来得显然可疑,因为我大抵是更希望让她的父母喜欢我——博取一个中国女孩欢心的常用手段。我想象得到这样的场景:收到了卡片的女孩惶恐地将卡片反复阅读几遍,最终决定拿给母亲看;母亲会说,你看人家在全市最好的高中,而且冒着大雨将理发的钱送过来,你要多向人家学习……

进了店,她不在那里。付了理发的钱之后,我非常迅速地从背后的书包里一把掏出了那个礼物,飞速地塞进了她母亲的手里,“这是给您女儿的”,尴尬地微笑一下便转头离开了。动作基本行云流水,现场没有弄得太糟糕;这一幕飞速落幕了——下一幕该从哪里开始?

毫无疑问,她始终没有按照卡片上详尽的指示来联系我。最后几次在那里理发时,她的母亲也再也没有谈起我的那个礼物——或许这对她们来说过于可疑,过于不合宜,或者说完全不能理解我的感情?我本来便不是喜欢聊天的客人,我几乎从来不曾与理发师讲话;一切便都像没有发生过。若说她看见我在理发,便在房里躲着写作业不出来,却又是夸张了;我想我了解中国人处理这种可疑事件的惯常做法:无非是装作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罢了。

毕竟,我还不曾为我对她的感情定性——如果一个16岁的高中生能够对一个9岁的女孩怀有某种感情的话。我到底想从中获得什么?假如在某一个星期天下午,我获得了与她约会的机会——以辅导她完成作业为借口,我将长久地凝视她纯净的目光,我将会多么快乐!而这样的渴望,想必是让人害怕的吧。

我与那家理发店的故事一直持续了一年——我想我最后一次去那家理发店是2013年2月。那时我早已意识到我无法接近理发师的女儿,也最终无法忍受她的母亲那不合我心意的理发技巧。一切都发生得很自然。当我又一次走在去那家理发店的路上时,在还有几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拐了一个弯,进了另一家理发店。从此又开始了我每次光顾不同理发店的生活。

2013年6月末,高考结束的我回到我的小学母校去看望老师。那一天是小学的期末考试,焦急的家长顶着纷纷小雨堵在校门口盼着孩子们考完出来;我也和家长一起等着老师们结束工作。终于,学生们陆续出来了——这时我看见理发师的女儿,她在同龄的孩子之间显得那么出众。半年没有见到她,她更高了,更美了,笑容更让人心动了。她没有看见我——就算看见了我也不确定她能认出我。似乎在她的世界里,一切变化都那么平缓柔和:我闭上眼便可以想象她18岁时的样子,青涩和成熟的简单叠加;而我仅在这高三最后的半年里却经历了那么多险峻的变化,绝望、疲倦、迷惘让我变成了一团灰色的湿雾——而我越加渴望长久地凝视她纯净的目光,就像饮一潭月光映照下的冰凉的泉水。


Sunday, October 6, 2013

阿灯的抑郁


最近生活变成了阿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东西。他不知道在日记里写什么了。在这样一些夜晚,他忽然感觉到心中痛痒混杂,眼眶一酸就开始流泪,流得满脸都是。

如前所述,我的朋友阿灯每天都撰写日记。为了找到新鲜的素材他孜孜不倦地丰富自己的生活体验。但是生活对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最近他甚至经历了一个不短的抑郁期。众所周知,他称他的日记为情书,尽管它们一点儿也不符合情书的标准。我一向认为他可以在这些丰富的生活体验中找到人生的意义,直到我意识到他真的需要爱情了。

他的情书必须要有一个收信人了。可是他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他理想中的姑娘,他为此非常沮丧,常常写着写着就大哭起来。我素来赞叹他不拘一格的生活方式,不明白他怎么忽然有了诸多的情感需求。毕竟这也是我和他经常谈论的话题,而且结论几乎总是情感是弱者的毒品,我们作为生活的高级玩家不能依赖如此虚无缥缈的东西。我的朋友阿灯更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见长,在丰富生活体验、撰写生动有趣的日记上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经历了长久深切的交谈后,我终于明白他外表的强大只不过是狡猾的伪装。他之所以拥有常人所没有的敏锐知觉和神秘的诗人气质,正是因为他将感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一重要性正可以从他将日记命名为情书中看出来。他与生活谈了多年的恋爱,正如他单恋了一个女孩儿多年一样。可惜自己的生活都难以掌控,女孩儿的心思更是无从猜测了。对于他来说,爱情依赖于完全超自然的无法控制的力量,他在爱情面前从未打破完败的记录。

对他的这一观点我自然很赞同。爱情一贯被敏感的灵魂赋予这样的职责。但是我的朋友阿灯在我心中的形象是否有所改变了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不太喜欢抑郁期的阿灯,因为他整天谈论的就是爱情,除了爱情没有其他任何主题了。就算这是他一切灵感的源泉,这也不是一个应该每日谈论的话题。他是要成为艺术家的人,他的任务是创造,是写出优秀的情书,而不是找到他理想的收信人。正如一个数学家不能因为沉迷一个基本的命题而放弃对于更加复杂结论的构建一样,就算我再理解阿灯的苦闷,我也必须激励他继续创造——也就是说继续孤独下去。

我知道阿灯需要许多的时间来恢复他从前的状态,正如我知道许多优秀的艺术家都曾在一时陷入了情感的漩涡丧失创造力一样。但这些优秀的艺术家最终将能把这些泪水浸湿的夜晚转化成可贵的灵感,我真挚希望我的朋友阿灯能够有同样的意志力。对于所有人来说生活都很艰辛,如果阿灯更加能够体会其艰辛,他也更加能够从中创造出超越生活之上的文学生活。


(阿灯的故事另见《我为什么咬舌头》、《原气味》、《活头发》、《畀(bì)》、《肠子》)

Friday, July 12, 2013

独角兽的独角戏



今年春天,有一天我一个人坐在肯德基,旁边桌子的一位中年妇女很快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她只点了一杯豆浆,椅子旁堆着几个手提袋。她衣着陈旧但是干净。她的头发是全部剃光之后又长了几个星期的样子。但我还是花了不少的时间才确定她是精神病患者的。

以上的观察不能让任何一个肯德基的顾客显得有趣,来这里的人都已经见过了太多的人。而一个人坐在四人座上,对着桌子对面的虚空说话,则可算一个疑点了,甚至是精神疾患的充分条件了。看见这样的场面,对任何一个人的震动都是可想而知的。

任何人都必然是要感叹其他人对她的不理解的,即便大家都能认可这种不理解。你相信在她的眼中她一定有一个倾听者,因为她的故事讲得那么绘声绘色,观点发表得那么真挚坦诚,忧虑那么真切,教诲那么语重心长。她可以说服任何人。她的语调时高时低,音量有大有小,手势得体,表情丰富。还有那些咂嘴、瘪嘴!任何人都必然希望——甚至在最初的那十分钟里一直保持这一希望——她只是一个在忘我地排练的话剧演员。

可惜那个世界我也不了解。我只知道布勒东从来都否定精神疾病的存在,撰文抨击精神病医师对待那些“通灵者”的 专制,从邂逅娜嘉直到她进精神病院一直热情地观察她、从她当中看到自己的理想。后来的越来越多的人也秉承同样的信念,对这些一脚踏进超现实世界大门的病人们满怀崇敬,反对理性概念的建立,一心要向那个不被理解的世界靠拢。

我对文学是否抱了足够深的信仰,以至可以忽略我对脑神经科学的同样强烈的兴趣?我只能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在不能理解的东西面前感叹一番后继续前行,与其直接跳入深潭不如从浅水处慢慢摸索。我不觉得我可以理解更多,至少在我现在的精神状态下。

而作为无名的路人,将他人当作奇珍来观察似乎是残忍的。不管是天才还是可怜人,独角兽总是有的,任何人都有可能和它擦肩而过,而我过于尊敬它以至于绝对不忍心惊动它,甚至无法长久地注视它。独角兽所要演的必定是独角戏,我所能景仰的也只不过是它的孤独。

今天我一个人坐在咖啡馆,旁边有两个中年妇女正在谈话。她们总是可以从下午两点谈到七点,两个人都热情地参与其中,内容充满了观察与观点。我看着其中一位丰富的表情手势、多样的音调变化,忽然想到,如果她的对面并没有另一位谈话者该是如何!或许有或没有并没有任何差别。只是恐怕我不会幸运到能够再一次接近另一个世界,生活不该给我那么多机会。但愿我的想象力已经足够——至少这家咖啡馆能不再显得那么低俗,比肯德基还要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