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30, 2011

活头发

我的朋友阿灯最近在他的日记中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说,他的头发是活的。

“普通人的头发都是细胞尸体堆成的,但我的不是。我的头皮在本该生发的区域以长须的形状伸出来,每一根长须上都还带有感觉神经;但是由于散热很好,汗毛基本退化了。本来,我的这些“头发”应该呈现一种供血不足的粉白色,但我为了不引入注目就把它们染成了黑色。所以,你如果抚摸我的头发,即使不碰到我的头皮,我也是有感觉的。我会爱那种感觉。”

笔者才疏学浅,自然不能从进化论或者生理学的角度来揭穿他的谎言,但我好歹还是知道一些基本的道理的。根据我平时看到的阿灯的头发——假定他没有长期带同一个假发套——来看,我还是不能够怀疑他的头发的真实性或者任何的特殊性。虽然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的头发掉落,也就是说基本不能看到单独的一根,但我还是能看出来,他的头发非常细,而且相当柔软,甚至有的时候显得太柔软了些。这些都是不支持他的理论的:就目测来看,这样细软的组织绝对不能保证养分的提供。即使是为了某种诡异而不可告人的的情趣,恐怕也培养不出头发粗细的完整器官。

我在学校见到不少人,有着非常粗的头发,极为浓密的连成一条的眉毛,无论男女均有胡子(如果是女的,多半也会出现骇人的大胸),整个儿就是一团激素在学校里走动。但即使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他们的毛发都是肉长的。但假设这是真的,我会很有兴趣去捏一下他们的肉须——换作阿灯我就不会这样。我觉得那样黑的嫩肉,也只能有痛觉而谈不上触觉。

所幸阿灯并没有谎称他可以自主控制头发的运动,否则那就不是情书而是怪谈了。在触手幻想中,我们所能想象的最细也不过细如小指。因为触手至少要有足够的肌肉支撑,才有可能自由活动,并且有惊人的力气。粗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毛发的感知性之所以难以实现,就是因为粗细已经完全地限制了它的功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多数人看来肉比毛性感。在环境的改造下,长须状必须被磨圆。而且,密集的长须之间过度的摩擦实在是对能量的极大的浪费,就好比夹着两腿走路,或者某种无用的散热器。

我不否认,阿灯撒这样的一个谎是具有深刻意义和灵巧诗性的,他永远有想像的自由。


(阿灯的故事另见《我为什么咬舌头》、《原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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