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掀开至嘴角

我相信一定有人看到这个标题能够立刻心领神会——没错,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桶装方便面的盖儿上看到的那句话,有的还煞有介事地通过奇怪的图形来暗示你这是一笑脸。这想必是方便面公司颇为自得的创意了——掀开方便面的“嘴角”,不也就是咧开嘴笑么?以咱们对方便面公司创意水准的最乐观估计看,能一语双关也就足以让其自鸣得意了。或者解释为,将方便面盒子赋予了人或动物的特性,拉近了人与方便面的距离,这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你要是单说这本来就叫嘴儿,就像钢笔嘴儿、油钻嘴儿一样是人家结构的标准名称,就是方便面公司恐怕也不同意的。

且不说圆形桶装方便面像不像人脸、掀开的盖儿像不像嘴,就是现在每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都要想到我第一次看到时的不寒而栗(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时的真实感受还是经过后来加工修改的记忆)——这掀的究竟是骨头呢还是皮呢?我的口味大家也很清楚,应该理解我想到这些是挺正常的——而不是掀开什么面纱、红盖头之类的。但我们能否因此猜想,将“掀开至嘴角”这句话放在不同的位置时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

其实,关于骨头还是皮这个问题,还应该说明另一点:方便面可不是像掀红盖头那样说掀就掀的啊,还是得用点儿力的——至少在我家里,我们都称之为“撕开”。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的时候,预想与现实相异,我会很自然地考虑为什么用“掀开”不用“撕开”。当然,这很容易解释为商品包装应该尽量避免“撕”之类的有暴力导向的字眼,但我们如果孤立地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掀开而不是撕开?就不得不先问是骨头还是皮了。

很显然,一只手按脖子,一只手把下巴往头顶上扯,这是一个非常有暴力感的画面。而且,如果要“开”,那必须是“撕开”,必须是骨头皮肉一股脑地撕开——而这里也是其核心美学体现。只有不知道在怕什么的先天性懦弱伪艺术家才会将其弱化为“掀开”。但如果我们要将“掀开”用于同样的对象,首先就有一种外科手术般的优雅和精细感出现:只有一丝不苟地把该切该割的都切完割完了,才能气定神闲地将要打开的部位掀开至嘴角。虽然有可能让人联想到乏味的解剖练习或甚至是考古学家对古尸的畸恋,但医生出身的连环杀手、取走尸体舌头的盗墓人这样的形象还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

其实“掀开”还能让我想到略显恶俗的“捉奸在床”桥段:掀开棉被,赤赤条条的一条或多条或臃肿丑陋或美艳性感的男体或女体——这其中的美学价值和诗意也没有脱离我们的讨论范畴,甚至是能够被掀开的秘密中最有故事的秘密。面纱和红盖头没有从上往下掀还是从下往上掀的疑问,但棉被就不同了:从上往下掀至嘴角,是因为只看眼睛就知道是谁了,并且不愿意看其丑陋的身体;从下往上掀至嘴角,是渴望一睹因此要刻意暴露床上人丑陋身体的,而掀不掀到嘴以上就不重要了——除非床上人果真信奉一叶障目而死活不愿意自己起来面对一切。

分析以上几个例子,我就觉得方便面自称自己有嘴实在是说不通的。虽然我觉得,一个结构要是嘴,应该是用拓扑学来证明的,而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是我对方便面向来没有好感,无论如何也不想用这个拟人来与它拉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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