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31, 2012

洋葱



今年春天的某一个周六下午,我穿过中山公园从学校走回家。这条路线是非常固定的,其中要穿过一小片杉树林。这一天我在一株杉树附近的土地上看到了一个紫色的半球状物体,但因为反光还看不太清楚,我想,这大概是一只洋葱。可为什么一只洋葱会在这里呢?我感觉到我必须要一个答案,这和之前提到的白色物体不一样,紫色物体是需要答案的。我走近,它已经在我的脚下了,我却仍然没有看出这是什么。我逐渐地弯下腰想看个仔细,在离它非常近的时候才终于豁然开朗——这是一片紫色的太阳镜镜片。

但我还是要感叹,它真像洋葱啊!有的地方紫色明显,有的地方则几乎透明,我不能想象比紫色太阳镜镜片更像洋葱的东西了。但如果说为一片流落到公园里的小树林的洋葱编一个故事比较困难的话,太阳镜镜片的故事则比较显然了:有一个人戴着一副紫色的太阳镜来到公园,但因为质量不好,一个镜片脱落了,掉落在地上,那个人当然不会捡起来,但他也不会直接把眼镜也丢在地上,而是继续往前走,把只有一个镜片的眼镜摘下来拿在手上,丢进最近的一个垃圾桶。

不管怎么说,这可不是天天都会发生的事情,我从这里走过这么多回,还是第一次见到有颜色的、有趣的、不属于这里的物品,何况好不容易走过来看清楚这是什么,不能就这样走过去。我没有经过多少思考就知道我将要干什么了——我要把这个镜片踩碎。镜片躺在平整的土地上,适当的弧度形成了坚固的拱形结构。我用一只脚踩了几下,它纹丝不动。我有点儿急了,想用两只脚站在上面,可惜镜片太小了。我使劲跳了几下,重重地跺,镜片终于碎了。幸好周围没有人,否则看见我忽然在小树林里原地起跳不知会怎么想。而且,要是我不管怎么跺那镜片都不碎的话,我可真要气急败坏了——我决定把它踩碎之前可没有考虑这么多,回想起来这个决定还是有点儿轻率。

我把镜片踩碎之后当然就走了。可这事儿还没有结束,第二个星期六走过这里的时候,碎成七八块的紫色镜片仍在那里,第三个星期、第四个星期同样。清洁工要是总不光顾这里,我岂不是要每周都和这些碎片见面了?可又一个周六下午,碎片不见了。再也没有机会和我见面了,我想。在镜片躺在这里的这么长时间里,肯定也见了不少人,不知他们会怎么编这个故事呢?他们之中肯定也有把它当成是洋葱的,毫无疑问。但一片完整的镜片正如我刚才说的故事一样容易解释,碎的镜片就不一定了。他们会不会想到,把镜片丢在这儿和弄碎它的不是同一个人?他们会不会想到一个无聊的人会跳了好几下才把这块树脂镜片踩碎?或者他们的故事会是这样:两个人在小树林打斗,其中一个一拳打向另一个人的眼睛,后者戴着的紫色太阳镜碎成几片落在地上,说不定还有几片扎进了他的眼睛,一路流着血逃跑了。不过这样的故事未免过于离谱。更大的可能是,很多人虽然看见了地上有一些紫色的东西,但继续他的路,完全不去想,很快就忘记了,这个故事也结束了。

但在那些碎片消失之后,我也经常想起它。咱们毕竟见了这么多次面,我从一开始就觉得它很有趣,而且还是我把它弄碎的——就算它是一个人,经过几次约会后分手,我也当然不会轻易忘记。我的想象力有限,以后虽然不能每次看到洋葱都想到它,但是我看到紫色的太阳眼镜还是会想到它的。话说回来,如果它真是洋葱,我或许不会对它那么感兴趣;或者,如果我第一眼见到它就看出它是镜片,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兴趣。最开始的误会是美妙的,甚至对它对我的吸引力大小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个现象并不新鲜,例如斯万之恋:奥黛特与波提切利画里的Zipporah的相似之处几乎是斯万对奥黛特之爱的全部理由,这理由之所以有力,就在于它和奥黛特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紫色镜片并不知道,它像洋葱这个念头从来没有从我的潜意识中消除。不过,如果紫色镜片有了意识,知道了我感兴趣的不是它,而是它像洋葱这个想法,想必也不会太生气:它或许会为自己是洋葱的替代品感到高兴,毕竟,它永远不会是我流泪的原因,相反它是会保护我的眼睛的。

用爱情来解释当然是很好的想法。相遇,将它踩碎,又将它遗弃在地上,直到被别人带走和其他垃圾一起压成碎片——这让我觉得我是它生命中的关键人物,除了那个最先将它丢在这里与我相遇的那个人以外。与此相应的,它也是我生命的一个特殊的眼镜片。我愿意相信它从来不会对我的所作所为生气:作为一个镜片,它能够被人感兴趣,能拥有一篇为它而写的文章,应该是很幸运的吧——它追求的怎么可能只是一辈子躺在眼镜框里呢?


迎春花



一句话就可以叙述:连日大雨,教学楼最高层五楼的栏杆正中,挂着一把黄色的雨伞,像一朵迎春花。

当然还有一些细节。雨伞挂在天井的护栏上,当然也可以看作是走廊的扶手。这是一个四方天井,从我通常走的楼梯上楼,正是在雨伞的对面,因此我可以看到一个对称图形。有如此艳丽的颜色在对称轴上,自然是令人印象深刻。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里,我每次观察几乎都可以看到那把雨伞,只有少数几次不在;而雨伞的位置、挂的姿态从来没有变过。雨伞的配色是非常成功的,至少凭我对色彩的分辨能力,和一朵普通迎春花的颜色没有任何差别。

这个时候可以出现一句常见台词了:我感觉到我必须把这件事写下来。我当然不会高度美化这一行为,这从来不是我的工作。但我太爱这个颜色了——我是在多次观察这把雨伞中逐渐认识到这一点的。其原因我说不清楚,与迎春花、雨伞自然是有关联,但更重要的还有许多美好的联想:这个颜色穿在一个小女孩身上会多么漂亮!

不得不感谢这把雨伞——从前,我大概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颜色不仅仅是属于迎春花的。这毕竟只是一个颜色,可以出现在调色盘里,可以出现在照片里,更可以用取色工具轻轻一点,存在于RGB码中。但如果在一个人身上的话,我难以想象除了小女孩以外,谁可以承担起这样的纯净——我爱的无非是这个联想罢了。

这种冲动无疑是长期存在于我的身体中的,我相信我也不是唯一一个——我随时愿意用几万字来描述一个小女孩的形象以及她在我心中唤起的感觉。我的重点在于,这种感觉非常稳定,强度适中,既不会危险到让我疯狂的地步,也从来没有淡化。随时随地,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翩翩起舞的画面。一朵迎春花或者一个穿黄裙子的小女孩,我决不能称之为“忙碌生活中的一点放松”,也无法产生与性有关的联想;我不是艺术家,不能把我的感觉画下来,不能为此写一首诗或一首歌——这种冲动对我来说简直一无是处,我对它也无计可施。我有时真想抱怨,美,许多美的东西,居然可以单纯地存在,以一种几乎令人厌烦的方式盘踞于人的意识之中,以一个念头的形式定期无言地声明其影响力——根本无法抗拒,让人别无选择地与其共生,永远不能彻底地过所谓“化外之人”的生活。

哲人或许要说,我现在所感受到的定义了我的存在,要将迎春花的颜色和我绑定在一起,我也只能接受了。我身边必定有很多人看到了那把雨伞,他们并没有觉得必须要把这件事写下来:这在大多数人无意识的情况下创造了一种差异,终归是可喜的事。

Gay Twins



大家都知道他们。他们早上七点走路上学,晚上八点半走路放学。半个小时的路程乘上每一个工作日,沿路的所有的居民,同样路线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的人,不可能不注意到他们。只要提起Gay Twins,大家一定心领神会。

两个男生,同卵双胞胎,所谓的波波头,书包一红一橙。穿同款铅笔裤,柠檬黄或粉红。帆布鞋是这样分配的:一个左脚蓝色右脚粉色,另一个人就左脚粉色右脚蓝色。他们两人虽然不是手挽手,但几乎总是靠着,齐步走。偶尔放学可看到一个长发女同学走在两人中间,如同左右护卫。

众所周知,某些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家对同卵双胞胎有一种摩拳擦掌、蠢蠢欲动的眼红,双胞胎们可以通过报名参加研究项目的方式赚一笔不小的外快,因此两个很像而且愿意变得很像的人不仅仅是风景而已。每年都可以看到,新闻里双胞胎、多胞胎parade上那些近乎完全相同的笑脸,让我们这些中国的独生子女偷偷羡慕。一群人要有多么特殊的性质,才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游行盛会呢?首先他们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克隆人是恐怖的,双胞胎是有趣的。他们可以成为一条新闻。其次他们人数庞大且比例固定,有足够多的热情奔放的人来前仆后继地展示风采,也有足够多的经济实力强的人在背后助推。双胞胎之间存在着独特的矛盾,但更存在独特的依恋与强烈的骄傲。

Gay Pride是不是同理可证呢?这里的骄傲显然被寄予了更多的意义,因为这并不是所有群众都喜闻乐见的。我敬佩敢于展现自己风采的人,更敬佩致力于消除偏见的人。我并不是常常想到这一点的——似乎我与我周围的许多人,已经把平等当成不言自明的公理了。当长辈们看见两个男孩手拉着手走在街上而吃惊的时候,我反倒为他们的吃惊而吃惊。看来,走到街上挥舞彩虹旗确实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我不是激进的,但我还是不得不意识到,当我在这里写下看到街上各色的人是多么有趣的时候,有人正因为一些差异而觉得不有趣甚至愤怒;在他们阴阳怪气的语调和挤眉弄眼的表情下,风景就成了打引号的风景。我只是觉得无奈,我想,他们一定少了很多乐趣与感动——这些差异是多么的美妙啊!你看,在车站等车的,酒红色短发的女孩,穿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穿粉红色裤子的男孩。到处都是风景,而对于一个腼腆的人来说,看到这么多年轻人敢于成为风景,这无疑是莫大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