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31, 2012
迎春花
一句话就可以叙述:连日大雨,教学楼最高层五楼的栏杆正中,挂着一把黄色的雨伞,像一朵迎春花。
当然还有一些细节。雨伞挂在天井的护栏上,当然也可以看作是走廊的扶手。这是一个四方天井,从我通常走的楼梯上楼,正是在雨伞的对面,因此我可以看到一个对称图形。有如此艳丽的颜色在对称轴上,自然是令人印象深刻。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里,我每次观察几乎都可以看到那把雨伞,只有少数几次不在;而雨伞的位置、挂的姿态从来没有变过。雨伞的配色是非常成功的,至少凭我对色彩的分辨能力,和一朵普通迎春花的颜色没有任何差别。
这个时候可以出现一句常见台词了:我感觉到我必须把这件事写下来。我当然不会高度美化这一行为,这从来不是我的工作。但我太爱这个颜色了——我是在多次观察这把雨伞中逐渐认识到这一点的。其原因我说不清楚,与迎春花、雨伞自然是有关联,但更重要的还有许多美好的联想:这个颜色穿在一个小女孩身上会多么漂亮!
不得不感谢这把雨伞——从前,我大概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颜色不仅仅是属于迎春花的。这毕竟只是一个颜色,可以出现在调色盘里,可以出现在照片里,更可以用取色工具轻轻一点,存在于RGB码中。但如果在一个人身上的话,我难以想象除了小女孩以外,谁可以承担起这样的纯净——我爱的无非是这个联想罢了。
这种冲动无疑是长期存在于我的身体中的,我相信我也不是唯一一个——我随时愿意用几万字来描述一个小女孩的形象以及她在我心中唤起的感觉。我的重点在于,这种感觉非常稳定,强度适中,既不会危险到让我疯狂的地步,也从来没有淡化。随时随地,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翩翩起舞的画面。一朵迎春花或者一个穿黄裙子的小女孩,我决不能称之为“忙碌生活中的一点放松”,也无法产生与性有关的联想;我不是艺术家,不能把我的感觉画下来,不能为此写一首诗或一首歌——这种冲动对我来说简直一无是处,我对它也无计可施。我有时真想抱怨,美,许多美的东西,居然可以单纯地存在,以一种几乎令人厌烦的方式盘踞于人的意识之中,以一个念头的形式定期无言地声明其影响力——根本无法抗拒,让人别无选择地与其共生,永远不能彻底地过所谓“化外之人”的生活。
哲人或许要说,我现在所感受到的定义了我的存在,要将迎春花的颜色和我绑定在一起,我也只能接受了。我身边必定有很多人看到了那把雨伞,他们并没有觉得必须要把这件事写下来:这在大多数人无意识的情况下创造了一种差异,终归是可喜的事。
Gay Twins
大家都知道他们。他们早上七点走路上学,晚上八点半走路放学。半个小时的路程乘上每一个工作日,沿路的所有的居民,同样路线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的人,不可能不注意到他们。只要提起Gay Twins,大家一定心领神会。
两个男生,同卵双胞胎,所谓的波波头,书包一红一橙。穿同款铅笔裤,柠檬黄或粉红。帆布鞋是这样分配的:一个左脚蓝色右脚粉色,另一个人就左脚粉色右脚蓝色。他们两人虽然不是手挽手,但几乎总是靠着,齐步走。偶尔放学可看到一个长发女同学走在两人中间,如同左右护卫。
众所周知,某些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家对同卵双胞胎有一种摩拳擦掌、蠢蠢欲动的眼红,双胞胎们可以通过报名参加研究项目的方式赚一笔不小的外快,因此两个很像而且愿意变得很像的人不仅仅是风景而已。每年都可以看到,新闻里双胞胎、多胞胎parade上那些近乎完全相同的笑脸,让我们这些中国的独生子女偷偷羡慕。一群人要有多么特殊的性质,才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游行盛会呢?首先他们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克隆人是恐怖的,双胞胎是有趣的。他们可以成为一条新闻。其次他们人数庞大且比例固定,有足够多的热情奔放的人来前仆后继地展示风采,也有足够多的经济实力强的人在背后助推。双胞胎之间存在着独特的矛盾,但更存在独特的依恋与强烈的骄傲。
Gay Pride是不是同理可证呢?这里的骄傲显然被寄予了更多的意义,因为这并不是所有群众都喜闻乐见的。我敬佩敢于展现自己风采的人,更敬佩致力于消除偏见的人。我并不是常常想到这一点的——似乎我与我周围的许多人,已经把平等当成不言自明的公理了。当长辈们看见两个男孩手拉着手走在街上而吃惊的时候,我反倒为他们的吃惊而吃惊。看来,走到街上挥舞彩虹旗确实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我不是激进的,但我还是不得不意识到,当我在这里写下看到街上各色的人是多么有趣的时候,有人正因为一些差异而觉得不有趣甚至愤怒;在他们阴阳怪气的语调和挤眉弄眼的表情下,风景就成了打引号的风景。我只是觉得无奈,我想,他们一定少了很多乐趣与感动——这些差异是多么的美妙啊!你看,在车站等车的,酒红色短发的女孩,穿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穿粉红色裤子的男孩。到处都是风景,而对于一个腼腆的人来说,看到这么多年轻人敢于成为风景,这无疑是莫大的激励。
Sunday, March 4, 2012
照片
我们公寓楼的电梯内墙上有放广告画的框。有一天我回家坐电梯上楼,发现那框沿儿上卡了一张照片,露出三个角,一个穿职业装的女人,八九寸的红底照片。一看到那张照片我就想到了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拿着一张照片进了电梯,他想起马上要进入的那间公寓,要去见的那个人——不能让那个人见到这张照片,但不知道丢在哪里,环顾四周,看到广告框背后的缝,立刻插进去,整个思考过程只要几秒。当然,不仅仅是照片,不管我看见那里插着什么东西,我都可以想象同样的情景。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下楼,那张照片还在那里,清洁工大概只专心于地面。禁不住好奇,我将照片拿下来仔细看。这或许是一个无聊到令某些人感到厌恶的行为,可我也确实指望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说不定能写成文章。可惜没有什么有趣的发现,普通的照片,红底正装,相貌平平的女人摆出没有意义的姿势,被电脑蒙上的不自然的蓝紫色——蓝紫色的嘴唇、脸颊、衣领,背面是冲洗的序列号。电梯停下了,我又将照片插回到广告框背后,出了电梯。可那张照片没有插牢,立刻从上面滑下来落到地上,躺在快速关闭的电梯门背后。这下清洁工会发现它了,这下我就不会再看见它了,这下我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个或者是倒数第二个仔细看那张照片的人了。可叹这照片的命运。
如果这一切是一个阴谋或一次艺术实验,一个人故意往一个令人好奇的缝里插上一张意义不明的照片,催生见到那张照片之人长久的思考、广泛的联想、新的艺术创造,那这大概是可以成功的。不知道操纵这个实验的究竟是谁,也不知道哪里可以集中同所有的被实验者交流,哪里可以让被实验者与操控者交流。或者,简化这一切,在哪里可以制造那些重要的实验道具:意义不明的照片?哪里可以找到我看到的那个照片里的女人?这些转瞬即逝的生活碎片,不管是多久以后忽然再次出现又让人心中一动,还是就此不再出现而只是被记忆多次加工改造而叠加出新的惊奇,都是可以创造出独一无二美和诗意的!
或许根本就没有那个女人,那只是一个张油画的照片,或只是黑白的铅笔、炭笔,染上单调的黑、白、黄、群青和红,最后又涂抹一层紫色或是在紫光里拍摄。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可我真为我不知道而高兴。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下楼,那张照片还在那里,清洁工大概只专心于地面。禁不住好奇,我将照片拿下来仔细看。这或许是一个无聊到令某些人感到厌恶的行为,可我也确实指望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说不定能写成文章。可惜没有什么有趣的发现,普通的照片,红底正装,相貌平平的女人摆出没有意义的姿势,被电脑蒙上的不自然的蓝紫色——蓝紫色的嘴唇、脸颊、衣领,背面是冲洗的序列号。电梯停下了,我又将照片插回到广告框背后,出了电梯。可那张照片没有插牢,立刻从上面滑下来落到地上,躺在快速关闭的电梯门背后。这下清洁工会发现它了,这下我就不会再看见它了,这下我就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个或者是倒数第二个仔细看那张照片的人了。可叹这照片的命运。
如果这一切是一个阴谋或一次艺术实验,一个人故意往一个令人好奇的缝里插上一张意义不明的照片,催生见到那张照片之人长久的思考、广泛的联想、新的艺术创造,那这大概是可以成功的。不知道操纵这个实验的究竟是谁,也不知道哪里可以集中同所有的被实验者交流,哪里可以让被实验者与操控者交流。或者,简化这一切,在哪里可以制造那些重要的实验道具:意义不明的照片?哪里可以找到我看到的那个照片里的女人?这些转瞬即逝的生活碎片,不管是多久以后忽然再次出现又让人心中一动,还是就此不再出现而只是被记忆多次加工改造而叠加出新的惊奇,都是可以创造出独一无二美和诗意的!
或许根本就没有那个女人,那只是一个张油画的照片,或只是黑白的铅笔、炭笔,染上单调的黑、白、黄、群青和红,最后又涂抹一层紫色或是在紫光里拍摄。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可我真为我不知道而高兴。
Saturday, December 31, 2011
白色物体2
晚上九点,放学,我走在安静的银松路上。刚刚路过了仍未打样的泡椒凤爪专卖店,就看到了人行道上的一大坨白色物体。路灯是非常黄的,但我还是可以确定那是一个白色物体。
根据其大小可以直接排除是馒头的可能,所以上次的经验应该是没有什么借鉴价值的。这个白色物体外形不规则,表面粗糙,因此我首先想到的是动物毛皮。无疑是一只白色的小型犬,从背上整个地剥下来。毛应该挺柔软的,没有沾血。只可惜没有好好利用,就这样丢在了路上。兴许捡回去洗干净还可以当沙发垫。我对残杀动物一直没有特别的反感,虽然我这种态度引起很多人的不快——我自己绝对不会直接参与动物的屠杀,但不会阻止别人这样做。实际上我对一切资源环境问题都有这种不知道叫什么主义的消极态度——确实有人因为我没有对“把地球变成一个长久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这一宏伟事业表现出积极态度而感到愤怒并且加以指责。
但是我很快发现那不是毛,灯光误导了我,边缘也是一个整体。我想到,这或许是一大块柚子皮,厚薄剥得挺均匀——剥柚子的人为了显示自己技术高超,就没有把它扔进垃圾桶,而是平铺在路面上,变成了有艺术性的球面展开图。我真希望此时有一阵风吹过,让我闻到柚子的气味,以便证实我的猜想,不然我走过去就不会回头了。柚子皮是我期待在路上见到的东西,尽管不如馒头所能包含的故事多,但还是有很大的魅力。
其实,说是任何一种服装材料我都可以相信。而且不是剪裁的,而是粗暴地撕下来的。意外或故意扯下来的一块衣服被赶紧丢在路上,是施暴者要撇清关系,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只可惜我对轻工业的敬意远不如重工业,一件件衣服给我的审美感受远不如一块块砖头。这或许是因为衣服的制造本身就基于一定的美学理念,而砖头的设计是连工业设计都谈不上的。由于在市场上看到了太多“天哪,怎么会有人设计出这么难看的衣服,是准备卖给谁呢”之类的服装,又由于一大批人无论何种动机要在服装上追寻“潮流”——这种潮流往往可以用某种近乎偶然的方式影响许多人的审美观念,服装给我的想象已经远远窄于建筑材料了。我真不希望这白色物体是一块乏味的缎子。
实际上最终我也没有确定那这块白色物体是什么。不是每次都能获得答案嘛。不过这也可以证明这两次遭遇白色物体的故事的真实性:我走在街上,在从看见白色物体到看不见的几秒钟之内有了以上猜测与思考;而不是杜撰一个白色物体来大发议论,并且在最后以“行文至此,我就要向我亲爱的读者揭晓显而易见的答案”这种恶俗作派收尾。当然,如果你要说的灵感只来自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我还不具有通过虚构来表达思想、展现趣味的能力——尽管我写的大部分文章都在揭示这个事实,我也只能接受了。
根据其大小可以直接排除是馒头的可能,所以上次的经验应该是没有什么借鉴价值的。这个白色物体外形不规则,表面粗糙,因此我首先想到的是动物毛皮。无疑是一只白色的小型犬,从背上整个地剥下来。毛应该挺柔软的,没有沾血。只可惜没有好好利用,就这样丢在了路上。兴许捡回去洗干净还可以当沙发垫。我对残杀动物一直没有特别的反感,虽然我这种态度引起很多人的不快——我自己绝对不会直接参与动物的屠杀,但不会阻止别人这样做。实际上我对一切资源环境问题都有这种不知道叫什么主义的消极态度——确实有人因为我没有对“把地球变成一个长久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这一宏伟事业表现出积极态度而感到愤怒并且加以指责。
但是我很快发现那不是毛,灯光误导了我,边缘也是一个整体。我想到,这或许是一大块柚子皮,厚薄剥得挺均匀——剥柚子的人为了显示自己技术高超,就没有把它扔进垃圾桶,而是平铺在路面上,变成了有艺术性的球面展开图。我真希望此时有一阵风吹过,让我闻到柚子的气味,以便证实我的猜想,不然我走过去就不会回头了。柚子皮是我期待在路上见到的东西,尽管不如馒头所能包含的故事多,但还是有很大的魅力。
其实,说是任何一种服装材料我都可以相信。而且不是剪裁的,而是粗暴地撕下来的。意外或故意扯下来的一块衣服被赶紧丢在路上,是施暴者要撇清关系,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只可惜我对轻工业的敬意远不如重工业,一件件衣服给我的审美感受远不如一块块砖头。这或许是因为衣服的制造本身就基于一定的美学理念,而砖头的设计是连工业设计都谈不上的。由于在市场上看到了太多“天哪,怎么会有人设计出这么难看的衣服,是准备卖给谁呢”之类的服装,又由于一大批人无论何种动机要在服装上追寻“潮流”——这种潮流往往可以用某种近乎偶然的方式影响许多人的审美观念,服装给我的想象已经远远窄于建筑材料了。我真不希望这白色物体是一块乏味的缎子。
实际上最终我也没有确定那这块白色物体是什么。不是每次都能获得答案嘛。不过这也可以证明这两次遭遇白色物体的故事的真实性:我走在街上,在从看见白色物体到看不见的几秒钟之内有了以上猜测与思考;而不是杜撰一个白色物体来大发议论,并且在最后以“行文至此,我就要向我亲爱的读者揭晓显而易见的答案”这种恶俗作派收尾。当然,如果你要说的灵感只来自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我还不具有通过虚构来表达思想、展现趣味的能力——尽管我写的大部分文章都在揭示这个事实,我也只能接受了。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掀开至嘴角
我相信一定有人看到这个标题能够立刻心领神会——没错,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桶装方便面的盖儿上看到的那句话,有的还煞有介事地通过奇怪的图形来暗示你这是一笑脸。这想必是方便面公司颇为自得的创意了——掀开方便面的“嘴角”,不也就是咧开嘴笑么?以咱们对方便面公司创意水准的最乐观估计看,能一语双关也就足以让其自鸣得意了。或者解释为,将方便面盒子赋予了人或动物的特性,拉近了人与方便面的距离,这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你要是单说这本来就叫嘴儿,就像钢笔嘴儿、油钻嘴儿一样是人家结构的标准名称,就是方便面公司恐怕也不同意的。
且不说圆形桶装方便面像不像人脸、掀开的盖儿像不像嘴,就是现在每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都要想到我第一次看到时的不寒而栗(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时的真实感受还是经过后来加工修改的记忆)——这掀的究竟是骨头呢还是皮呢?我的口味大家也很清楚,应该理解我想到这些是挺正常的——而不是掀开什么面纱、红盖头之类的。但我们能否因此猜想,将“掀开至嘴角”这句话放在不同的位置时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
其实,关于骨头还是皮这个问题,还应该说明另一点:方便面可不是像掀红盖头那样说掀就掀的啊,还是得用点儿力的——至少在我家里,我们都称之为“撕开”。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的时候,预想与现实相异,我会很自然地考虑为什么用“掀开”不用“撕开”。当然,这很容易解释为商品包装应该尽量避免“撕”之类的有暴力导向的字眼,但我们如果孤立地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掀开而不是撕开?就不得不先问是骨头还是皮了。
很显然,一只手按脖子,一只手把下巴往头顶上扯,这是一个非常有暴力感的画面。而且,如果要“开”,那必须是“撕开”,必须是骨头皮肉一股脑地撕开——而这里也是其核心美学体现。只有不知道在怕什么的先天性懦弱伪艺术家才会将其弱化为“掀开”。但如果我们要将“掀开”用于同样的对象,首先就有一种外科手术般的优雅和精细感出现:只有一丝不苟地把该切该割的都切完割完了,才能气定神闲地将要打开的部位掀开至嘴角。虽然有可能让人联想到乏味的解剖练习或甚至是考古学家对古尸的畸恋,但医生出身的连环杀手、取走尸体舌头的盗墓人这样的形象还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
其实“掀开”还能让我想到略显恶俗的“捉奸在床”桥段:掀开棉被,赤赤条条的一条或多条或臃肿丑陋或美艳性感的男体或女体——这其中的美学价值和诗意也没有脱离我们的讨论范畴,甚至是能够被掀开的秘密中最有故事的秘密。面纱和红盖头没有从上往下掀还是从下往上掀的疑问,但棉被就不同了:从上往下掀至嘴角,是因为只看眼睛就知道是谁了,并且不愿意看其丑陋的身体;从下往上掀至嘴角,是渴望一睹因此要刻意暴露床上人丑陋身体的,而掀不掀到嘴以上就不重要了——除非床上人果真信奉一叶障目而死活不愿意自己起来面对一切。
分析以上几个例子,我就觉得方便面自称自己有嘴实在是说不通的。虽然我觉得,一个结构要是嘴,应该是用拓扑学来证明的,而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是我对方便面向来没有好感,无论如何也不想用这个拟人来与它拉近距离。
且不说圆形桶装方便面像不像人脸、掀开的盖儿像不像嘴,就是现在每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都要想到我第一次看到时的不寒而栗(虽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时的真实感受还是经过后来加工修改的记忆)——这掀的究竟是骨头呢还是皮呢?我的口味大家也很清楚,应该理解我想到这些是挺正常的——而不是掀开什么面纱、红盖头之类的。但我们能否因此猜想,将“掀开至嘴角”这句话放在不同的位置时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呢?
其实,关于骨头还是皮这个问题,还应该说明另一点:方便面可不是像掀红盖头那样说掀就掀的啊,还是得用点儿力的——至少在我家里,我们都称之为“撕开”。所以看到上面那句话的时候,预想与现实相异,我会很自然地考虑为什么用“掀开”不用“撕开”。当然,这很容易解释为商品包装应该尽量避免“撕”之类的有暴力导向的字眼,但我们如果孤立地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是掀开而不是撕开?就不得不先问是骨头还是皮了。
很显然,一只手按脖子,一只手把下巴往头顶上扯,这是一个非常有暴力感的画面。而且,如果要“开”,那必须是“撕开”,必须是骨头皮肉一股脑地撕开——而这里也是其核心美学体现。只有不知道在怕什么的先天性懦弱伪艺术家才会将其弱化为“掀开”。但如果我们要将“掀开”用于同样的对象,首先就有一种外科手术般的优雅和精细感出现:只有一丝不苟地把该切该割的都切完割完了,才能气定神闲地将要打开的部位掀开至嘴角。虽然有可能让人联想到乏味的解剖练习或甚至是考古学家对古尸的畸恋,但医生出身的连环杀手、取走尸体舌头的盗墓人这样的形象还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
其实“掀开”还能让我想到略显恶俗的“捉奸在床”桥段:掀开棉被,赤赤条条的一条或多条或臃肿丑陋或美艳性感的男体或女体——这其中的美学价值和诗意也没有脱离我们的讨论范畴,甚至是能够被掀开的秘密中最有故事的秘密。面纱和红盖头没有从上往下掀还是从下往上掀的疑问,但棉被就不同了:从上往下掀至嘴角,是因为只看眼睛就知道是谁了,并且不愿意看其丑陋的身体;从下往上掀至嘴角,是渴望一睹因此要刻意暴露床上人丑陋身体的,而掀不掀到嘴以上就不重要了——除非床上人果真信奉一叶障目而死活不愿意自己起来面对一切。
分析以上几个例子,我就觉得方便面自称自己有嘴实在是说不通的。虽然我觉得,一个结构要是嘴,应该是用拓扑学来证明的,而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是我对方便面向来没有好感,无论如何也不想用这个拟人来与它拉近距离。
Saturday, December 3, 2011
为什么我的词是词诗人的词是刺
我在街上晃荡
想找答案
得成为诗人才行
我写
“把电线杆绑在腿上/他带我从城市延伸到乡村”
够不够
或者应该是“把腿绑在电线杆上”
我只知道“词是刺”不够
不管是刺入天空还是阴道
更别谈刺进文学杂志
我还知道有人写“万恶的……”或“亲爱的……”
或者“这巨粪将我埋葬”
或者“我将魔鬼压在身下”
而我写
“电线杆和腿绑在一起 关系平等”
或者“游泳池里最后一个处女”
或者“我爱追念门缝里的那粒灰尘”
或许诗人的词也可以是瓷
想找答案
得成为诗人才行
我写
“把电线杆绑在腿上/他带我从城市延伸到乡村”
够不够
或者应该是“把腿绑在电线杆上”
我只知道“词是刺”不够
不管是刺入天空还是阴道
更别谈刺进文学杂志
我还知道有人写“万恶的……”或“亲爱的……”
或者“这巨粪将我埋葬”
或者“我将魔鬼压在身下”
而我写
“电线杆和腿绑在一起 关系平等”
或者“游泳池里最后一个处女”
或者“我爱追念门缝里的那粒灰尘”
或许诗人的词也可以是瓷
Sunday, November 27, 2011
一个同性恋者在公共厕所
突如其来的呻吟
不由分说 让人心动的呻吟
伴随着热与湿的呻吟
与你一板之隔
胆小的雀 已经丧失了嗅觉
四面八方传来急促的冲水声
他们都是你的榜样
——立刻撇清关系 不被呻吟诱惑
你为何没有行动
一声接着一声
只剩你们两个人
看不见彼此 距离却那么近
你的目光能不能在板上开一个洞
谁的舌头会先靠近
你明明很安全 在柜子里
现在却暴露在公共厕所 逃不出去
又有一个人进来 却不是来解救你
呻吟不再 你的困境依旧
现在真的只剩你一个人了
无心的声源本就无情
你是躲在你的手指
还是把自己埋进人群里
不由分说 让人心动的呻吟
伴随着热与湿的呻吟
与你一板之隔
胆小的雀 已经丧失了嗅觉
四面八方传来急促的冲水声
他们都是你的榜样
——立刻撇清关系 不被呻吟诱惑
你为何没有行动
一声接着一声
只剩你们两个人
看不见彼此 距离却那么近
你的目光能不能在板上开一个洞
谁的舌头会先靠近
你明明很安全 在柜子里
现在却暴露在公共厕所 逃不出去
又有一个人进来 却不是来解救你
呻吟不再 你的困境依旧
现在真的只剩你一个人了
无心的声源本就无情
你是躲在你的手指
还是把自己埋进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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